各级各部门必须结合我县交通安全管理实际,结合今冬明春道路交通特点,抓住工作重点,千方百计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狠抓源头整治。源头管理的首要问题是要严格管理,要直接管理到驾驶人,否则管理就是无效的。公安交警部门在源头管理上要认真抓好客运、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校车的临时检验工作,对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行业的管理,坚决阻止不具备安全运输条件的企业、车辆、人员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用车的教育管理,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道路养护部门要保持良好的路面状况,及时清除冰雪和影响通行的障碍物,确保冬季冰雪天气的交通安全。其他各成员单位也要各司其职,抓好源头管理,从源头上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狠抓黑点治理。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和严重拥堵路段的排查整改工作,坚决改变只排查不治理或排查多治理少的现象。对__道路要同步完善安全设施,避免产生新的危险路段。特别要针对冬季行车安全的特点,对近3年冬季发生死亡事故的路口、路段进行彻底排查,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加强巡逻管控,防止因雪大、路滑、坡长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安、交通、气象、消防、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预案,遇到恶劣天气影响行车安全时,要及时启动防范预案,必要时依法实施交通管制,确保恶劣天气下的交通安全。
(三)狠抓严格执法。要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整治违法停车、驾车不系安全带、机动车超速行驶、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载、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对以上重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扣车,吊扣和吊销驾驶执照。对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纵容姑息。通过严格执法,起到强有力的惩戒和教育作用。
(四)狠抓摩托车违法行驶。一是要根据各个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治理措施,重点加大对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的打击力度,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无牌无证的摩托车,执勤交警要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在不危及安全和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实施拦截,设法减少违法车辆的逃逸机会。二是要在城乡道路上形成巡逻监控布局,特别是对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力度。采取流动检查与定点检查、日常查纠与不定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重点路段不失控,对无牌无证机动车形成严管态势。要继续深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事故预防的基础,一方面要对交通违法驾驶员起到教育、震慑效果;另一方面要显示交警部门严厉打击无证驾驶、拦而不停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决心。
(五)狠抓乡村公路安全。要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实质问题,特别是解决好田坪镇实施“建、管、养、运”后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一是要认真研究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从客运管理、税费征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农村交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农村客运市场的发展。二是农机部门要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农用车辆安全技术设施的配置情况,确保农村农用车辆反光标识粘贴率达到100%。三是要积极实施乡镇派出所与安监站、交管站、农业服务中心联合办公的工作模式,切实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漏管失控的问题。四是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农业局配合,各乡镇按照“户籍化”管理的要求,组织各村民委、村小组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及驾驶员进行全面排查,完善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对无牌、无证及脱检机动车要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严防此类车辆上路行驶。
(六)狠抓交通管理社会化。我们开展交通管理社会化以来,效果不是很明显,特别是乡镇一级在工作中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工作不是哪个部门、哪个单位的事情,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广泛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争取人人成为交通安全工作的支持者和参与者。各部门、各单位还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好自己的员工,管理好自己的车辆,努力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交通管理社会化进程。
(七)狠抓交通安全宣传责任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创建活动,要在行政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窗口或板报。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在媒体报道中结合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既要客观准确地报道重大交通事故,教育广大群众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又要大力宣传遵章驾驶、安全行车的典型。教育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配合公安部门,坚决制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内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全方位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强大的声势和震慑力。
交通安全工作方案总结范文精选4
这次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刻汲取滨保高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一、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刻不容缓
今年8月份以来,我省相继发生尚义“8.28”、大名“9.13”、冀州“9.26”等重特大交通事故,特别是滨保高速事故造成35人死亡、19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省政府办公厅于8月4日、8月29日连续两次下发紧急通知,提出明确要求。但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给河北带来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这集中暴露出相关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到位,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深刻反思。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省道路交通事业发展迅速。截至20__年7月底,全省通车里程达15.4万公里,机动车保有量1000余万辆(7座以上149.5万辆),驾驶人1100余万人。其中,客运车辆29998辆,经营业户4920户,驾驶人40922人。机动车迅猛增长的同时,低安全性能机动车比例偏高;通车里程大幅增加的同时,低等级道路比例偏大;群众出行越来越多的同时,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状况仍然存在。可以说,当前引发交通事故的隐患还大量存在,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挑战异常严峻。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没有引起各级政府足够重视,没有真正摆上重要位置,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给交通安全形势带来严重影响。
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忽视交通安全工作,就是对群众生命财产的漠视,就是失职。如果人的生命受到侵害,经济再发展也毫无意义,真正的幸福就无从谈起,所谓的和谐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超常规的举措,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下决心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促使交通事故总量稳中有降,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严而又严地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一)坚决落实各级政府的主导责任。保道路安全就是保发展、保稳定。各级政府一定要有这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调动各部门力量,统筹做好本地区交通安全工作。主要领导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靠前指挥;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定期组织研究、定期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坚决落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公安部门要强化路面管控,整治道路通行秩序,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安监部门要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牵头做好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客运企业、客运车辆监管,严把运输经营和客运驾驶人准入关,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及时整治道路安全隐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完善城市道路安全设施。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机动车的企业、个人,以及非法回收、销售报废车和擅自拼装、改装车辆行为。质监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和维修企业监管,确保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监管,督促经营业户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坚决制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卫生部门要完善事故救援体系,组织医疗机构做好事故伤员救治工作。监察部门要对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情况实施监察,查处事故相关责任人及违反行政纪律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运输企业监管。
(三)坚决落实客运企业的主体责任。针对近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特点,要把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的监督管理作为重点,督促客运企业完善驾驶人安全教育、车辆进出站安全检查等制度,定期排查车辆安全状况、驾驶人准驾资格,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客车超员、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带病车上路行驶。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坚决把危险品堵截在站外车下。全面建立驾驶人交通违法和肇事档案,对客运车辆严禁以包代管和只收费、不管理。大力推进行驶记录仪和车辆运行安全监管设备的安装使用,强化客运车辆动态监管,严防疲劳驾驶、超员超载行驶,以及高速公路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发生。
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1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1月份组织检查验收。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各项整治措施,有效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
(一)深入开展“奋战100天”集中行动。公安机关要多上警力、严格执法,确保交警警力80%以上在路面上,农村地区派出所要配合交警开展乡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要进一步深化“清车行动”,按照“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漏一岗”的要求,进行大规模地毯式排查清理。把治理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大货车违法停车和公路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查处一批套牌、假牌、无牌、报废、非法拼装机动车,查处一批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典型案件,处理曝光一批违法驾驶人,追究一批措施不落实、管控不到位的责任人员,整改一批道路安全隐患。要认真开展城市(县城)道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要强化车驾源头管控措施,严格考试、检验程序,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日常监管。此项工作由省公安厅牵头,省监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和各市县政府配合。
(二)开展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每个客运企业、客运场站,都要派驻有关领导带队的工作组,重点检查客运车辆进出站登记、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挂靠经营、驾驶人户籍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聘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技能检查和教育培训,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且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岗位或辞退。此项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旅游局、省安监局配合。
(三)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要组织对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校车管理使用,建立车辆、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要依法取缔,并对学校、幼儿园和车辆驾驶人从严惩处。各地要借鉴唐山丰南经验,由政府出资统一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统一管理、专车专用,解决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学生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此项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配合。
(四)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进一步搞好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的排查治理,加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巡查管控,完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重点治理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以及视距不良、路侧险要、平交道口等特殊路段。省交通运输厅要列出整改时间表,尽快完成整治任务,通过改善通行条件,消除不安全隐患。此项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安监局配合。
四、进一步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统筹谋划推进本地区交通管理工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县、乡政府要切实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采取有力的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激励措施,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行之有效的责任制,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保成效。
(二)创新管理机制。构建以县乡政府为主导,公安交警、乡(镇)派出所、交通安全协管员、农机安全管理员、乡村干部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体系,将村支书或村主任明确为本村交通安全责任人,由市县财政给予必要的经费补贴,将管理向乡、村两级延伸。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县、乡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
交通安全工作方案总结范文精选5
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8月份以来,我省相继发生张家口尚义“8.28”、邯郸大名“9.13”、衡水冀州“9.26”等死亡5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10月7日滨保高速事故造成35人死亡、20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省政府办公厅于8月3日、8月28日连续两次下发紧急通知,提出明确要求。但道路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给河北造成了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把事故预防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坚决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省道路交通事业发展迅速。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通车里程达15.4万公里,机动车保有量达1000余万辆(其中7座以上车辆149.5万辆),驾驶人超过1100余万人;客运车辆29998辆,客运经营业户4920户,客运驾驶员40922人。这表明我们已经进入汽车时代,同时也进入人口、车辆的大流动时代。但在机动车大量增加的同时,低安全性能的机动车所占比例偏高;在通车里程大幅增加的同时,低等级道路所占比例偏大;在群众出行大量增加的同时,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可以说,当前引发交通事故的隐患还大量存在,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仍然异常严峻。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省各级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的程度还不到位,没有真正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导致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给交通安全形势带来了严重影响。
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忽视交通安全工作,就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漠视,对政府的失职。如果人的生命受到严重侵害,经济再发展也是毫无意义的,真正的幸福就无从谈起,所谓的和谐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二、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一)坚决落实各级政府的主导责任。各级政府要树立保道路安全就是保稳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好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部门力量,统筹做好本地区交通安全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
(二)坚决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公安交管部门要把警力摆到路面上,强化路面管控,整治道路通行秩序,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严把考试关。安监部门要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牵头做好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道路运输经营和客运驾驶人准入关,加强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的监管,及时整治道路安全隐患,严厉查处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完善城市道路安全设施,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企业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机动车的企业、个人以及非法回收、销售报废汽车和擅自拼装、改装车辆的行为。质监部门要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管,坚决制止不安全车辆的生产。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监管,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教育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坚决制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卫生部门要完善事故救援体系,组织医疗机构做好事故伤员的救治工作。监察部门要依法对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对与事故有关的责任人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行政监察。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开展救援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的监督管理,切实负起监管安全的责任。
(三)坚决落实客运企业的主体责任。针对近期发生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特点,必须把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的监督管理作为工作重点,督促客运企业完善驾驶人安全教育、车辆进出站安全检查等制度,定期排查客运车辆的安全状况、驾驶人的准驾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客车超员、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带病车上路行驶。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的规定,坚决把危险品堵截在站外车下。要全面建立驾驶人交通违法和肇事档案,对客运车辆严禁以包代管和只收费、不管理。大力推进安装和使用行驶记录仪和车辆运行安全监管设备,强化对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严防疲劳驾驶、超员行驶,以及高速公路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1月份省将组织检查验收。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行动,认真抓好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深入开展“奋战100天”集中行动。全省公安机关已经部署开展了“奋战100天”行动,要加大工作力度,抓出成效。要多上警力、严格执法,确保交警警力80%以上在路面上,农村地区派出所要配合交警开展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要进一步深化“清车行动”,按照“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漏一岗”的要求,对我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一次大规模地毯式排查清理。要把治理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大货车违法停车和公路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查处一批套牌、假牌、无牌、报废、非法拼装机动车,查处一批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典型案件,处理曝光一批违法驾驶人,追究一批措施不落实、管控不到位的岗位责任人员,整改一批道路安全隐患。要以城市和县城区道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道路为重点,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要强化车驾源头管控措施,严格考试、检验程序,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的日常监管。此项工作由省公安厅牵头,省监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和各市县政府配合。
(二)开展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每个客运企业、客运场站,都要派驻有关领导带队的工作组,重点检查客运车辆进出站登记、行驶记录仪安装和使用、挂靠经营、驾驶人户籍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要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聘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技能检查和教育培训,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且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岗位或辞退。交通运输部门要对组织所有客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专门培训,并制定具体方案。此项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旅游局、省安监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