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熟记当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的报警号码及方式。
安全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各项涉爆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本单位各环节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二、对库区施行安全监督,确保规章制度落实。
三、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生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遇到有特别紧急情况,有权先停止作业,待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四、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危险品运输,装卸的安全工作,确保运输装卸的安全。
押运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各项涉爆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和各项制度,熟悉所押运民爆器材的性质,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不准同车运输。
二、运输爆炸物品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持《运输证》和《购买证》,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按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行驶,中途不准在繁华街道、人员稠密和主要建筑设施附近停留,严防民爆物品丢失和发生意外。
三、装车要牢固,数量要点清,服从公安人员的安全检查。
四、严禁携带火种动用明火,监督驾驶员不得超速、超载违章行驶。
五、不准其它无关人员搭乘,不准与其它物品混装,严禁违章运输。
六、要严格遵章守法,民爆物品入库时要认真清点,并与保管人员当面核点,互相签字,以防丢失外流。
保安员职责
一、协助民爆器材仓库警卫守护库房。
二、监督仓库保管员出入发放工作是否符合规定,并在出入库台帐上签字。
三、监督检查仓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正常运行。
四、发现仓库警卫、保管员和其它工作人员有违规、违法行为,马上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五、熟悉民爆器材的性能,用途以及日常的工作流程,熟悉GJ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所有涉爆工作人员的职责。
驾驶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各项涉爆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和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安全培训,熟悉所运民爆器材的性质,具有安全驾驶经验。
二、运输爆炸物品前不饮酒,保持头脑清醒,精力充沛。
三、要弄清爆炸物品来源,对来路不明和违章转借等违反规定的爆炸物品不准运输。
四、车辆要配备灭火器材。性质相抵触的民爆物品不能混装运输。途中不吸烟,不动明火。严禁搭乘其它无关人员。
五、运输爆炸物品时,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运输,到达仓库时要配合押运员和保管员核对数量。
六、按公安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搭客和装载其它货物。
七、行车时,不乱停乱靠,如需中途停歇,必须远离人烟稠密地区或重要的公共设施,并有专人看管车辆。运输车辆时速一般保持在40公里以内,前后两车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米,上、下坡时车距不应小于300米,雨雾雪天更应慎重驾驶。
八、应遵守GJ的《交通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超速、不开霸王车、英雄车,做到安全、稳妥驾驶。
九、每日出车前应自行检查车况,平时应加强车辆保养。
爆破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各项涉爆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
二、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检查操作技术规定,确保爆破作业安全无事故。
三、领取民爆物品时,要持本人的爆破员作业卡,携带便携式炸药箱,雷管箱,按照批准的数量如数领取,严禁多领,代领或转借作业卡。坚持装箱上锁,严防丢失被盗,如发生丢失被盗,要马上报告。
四、运送爆炸物品要严格遵照安全规定,避开人流高锋、输电线路、明火,安全运往工作面。
五、装药前要严格操作规程,在确认环境安全时,才可装药。
六、起爆前要认真实施安全检查,做好警戒工作。确认无危险时方准起爆,如有哑炮要按照规程安全排除,严禁违章爆破。
七、要坚持清退制度,认真填写《爆破员日志》,剩余的爆炸物品,要当班清退,严禁私自存放,赠送他人和挪作他用。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地点、时间进行爆破作业,严禁擅自改变民爆物品使用用途。
开票员职责
一、认真执行《民爆条例》等GJ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