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3、职责
3.1安全管理科、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3.2各部门配合执行。
4、实施
4.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4.2凡高空作业一定要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4.3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拆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场地、平台等到上面所用的材料、物件,应堆放整齐,拆下物品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运走,保证通行无阻,操作顺畅。
4.4高处一切防护设施,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变动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4.5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各种设施、装备、电器、小型工具等要经常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方可投入使用。
5、处罚
对违反规定的项目部,公司停止拨付工程款,终止工程决算,并予以相应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