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因送桩而形成的孔洞上口、基础上口、未回填的坑槽等处,设置稳固防护设施。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挂设红灯示警。
(5)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安装固定其位置的设施。
4.针对攀登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高处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大于1100N。当梯面上确需作业且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通过后方可实施。
(3)高处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设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4)高处固定式直爬梯采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大于50cm,支撑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确保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5)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加设护笼,超过8m时,设置梯间平台。
(6)高处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7)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5.针对高空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支模、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设置安全防护层。
(2)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搭设安全防护棚。
(3)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的事项
1.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停止作业。
2.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对各种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
3.搭拆防护棚和安全设施(包括搭拆脚手架、塔吊),需设警戒区、有专人防护。
4.严禁高空作业人员酒后作业。
三、安全教育与训练
针对各高空作业项目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其高空作业安全知识。
1、管理人员先教育:提高管理者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高空作业安全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2、岗位教育:对高空作业工人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尽量选用有高空作业经验的熟练工人,确因工程进度需要使用新工人时,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合格后才准进入岗位。
3、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训练: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主要包括架子工及机械操作人员(塔吊的搭拆、操作人员)。对高处特种作业人员,除一般性的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训练,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
4、安全技术交底:在高空作业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使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一步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针对高处作业如:脚手架搭设前和拆除前、塔吊安拆前等。
四、安全检查及奖罚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的重要方法。
1.定期安全检查:每周一次进行安全大检查。针对高处作业有联系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在每月安全通报中重点强调。
2.专业性检查:组织专人对存在高处作业工种的施工过程进行专业性跟踪管理、检查,发现隐患及违规作业及时提出要求整改,必要时停工整改。
3.经常性安全检查:在高空作业前与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高空作业设施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实现安全生产。
4.针对上述安全检查,要讲科学、讲效果,管理人员要做到人性化管理。实际操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时不及时整改的,不要盲目训斥,因高处作业违规操作本身就存在坠落的危险,如你盲目训斥会造成作业人员心理紧张或心情不稳定,会造成更大的危害或坠落。所以管理人员要对当事人讲解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的危害性,促使作业人员认识安全作业的重要性。使当事人从心里服从你的管理。对经多次提出,屡教不改者,根据有关安全奖罚条例进行处罚,重者驱逐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