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执行《关于建筑工程消防设施配置的规定》和《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1)施工平面图标明重点防火部位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氧气、乙炔、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香蕉水、油漆等)
氧气、乙炔、液化石油气储存仓库(或其他储存设施),采用阻燃材料搭建,库顶部采用轻型材料(瓦楞板),仓库必须通风。设置部位应远离办公生活区,与办公生活区间距25m以上,检举达不到可采用非燃烧体防火实体墙。
氧气、乙炔瓶库(或其他储存设施),二库之间设置检举不得少于2m;使用时氧气、乙炔二瓶间距不得少于5m;与明火作业点间距不得少于10m。夏季高温对氧气、乙炔瓶(库)采取遮阳措施,防止太阳晒。
油库设置部位应远离办公生活区,与办公生活区间距25m以上,周围应设置分燃烧体防火实体墙,其高度不得低于2 m,库内电气设备配上安全保险装置,并落实避雷措施。
油漆、香蕉水等危险品仓库(或其他储存设施)采用阻燃材料搭建,仓库必须透气,通风良好,库内电气设备配上安全保险装置。
3)焊、割作业防火安全
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焊、割作业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到“二证、一机、一监护”,即:焊工操作证、动用明火许可证、灭火器到位、监护人落实。
焊、割作业前清除周边、下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他可燃杂物;高层、临边焊割设置火花接收器,防止火星坠落引起火灾事故。
立体交叉施工,焊、割作业应做好协调工作,避开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其他施工作业(如防火喷涂、喷漆等)。
4)消防设施
根据施工现场防火要求和施工进度,按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合理配置灭火器,一般临时设施区、施工区域每100m2配置两只灭火器;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每25m2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24m以上高层施工应落实消防水源(高层水泵、消防水箱),重点防火部位设置防火警示标志。
八、安全用电措施
高处作业时,使用机械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一箱、一保护”,电源线不得有接头,不得在模板、钢筋下面拽拉。在楼层周边使用机械时应系好安全带,防止机械故障造成伤害。
1)考虑到高层结构施工的特殊性,应将各类用电设备放入设备平台内,随楼层吊装的进度一起运至高空,这样便于各类设备的集中管理和使用安全。
2)应选派与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的电工进驻现场进行用电操作。此类专业人员应熟练掌握用电基本知识和技能,做好各项本职工作。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各类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3)选用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的各类电动工具和设备,此类工具和设备以及用电线路应按规范规定做好保护接零接地工作,其接地电阻亦应符合规范。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4)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防雷装置。它除了做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做重复搂地。对于施工塔吊还应在现场做接地电阻值的数据测试,超出标准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
5)所有大容量电气设备(≥15KW)均必须单独设置配电箱,一机一间或单独配置电源,防止过载。
九、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验收
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2、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工程负责人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及变更记录等。
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情况;
2)、技术措施所有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的,必须整改修复合格后,再进行查验。施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高空作业安全施工方案怎么写2
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及使用范围
1、编制依据
⑴《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号。
⑵《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2-2010)。
⑶《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2010)。
⑷《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3-2010)。
⑸《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