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及依据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博物馆在发生防火、防盗、防抢突发紧急事件的时候,能够迅速采取正确和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理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影响,依据文化部《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博物馆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加大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高公众保护文物的意识;细致排查博物馆存在的各类防火、防盗、防抢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开展人防、物防、技防安全专项教育,加强“临战”防范意识。
2、加强安全布控。重点部位进行“定人定责”安全布控;展览期间临时增派值班人员,加强巡查和管理力度,减少或制止突发事件的发生,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依法管理:博物馆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快速反应:博物馆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
在市人民政府和市文广新局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是博物馆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成立的、负责事件处置的决策领导机构。设立“德州市博物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为博物馆预测、预警、突发事件处置机构。总指挥由市文广新新闻出版局分管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和博物馆馆长担任,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开发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市博物馆、开发区新城派出所所有同志为指挥部成员。
应急指挥部设立在市博物馆。
在市博物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领导和指挥下,专门设置一下专业应急小组:
(1)应急行动组:开发区公安局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担任组长,新城派出所所长担任副组长,消防大队、博物馆人员任组员。
(2)疏散引导组:由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担任组长,
博物馆工作人员和新城派出所人员任组员。
(3)信息(协调)联络组:由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和市博物馆人员负责。
(4)现场记录组:由博物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博物馆
人员任组员。
(5)防护救护组:由市文广新闻出版局人员任组长,局办公室人员和博物馆人员任组员。
(6)信息报送组:由博物馆工作人员负责。
(7)若组织机构人员发生变动时,将临时进行调整。
博物馆设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本本单位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制定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博物馆应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博物馆各类
活动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救援力量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2、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三)预警支持系统
博物馆应严格核定人员流量及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在售票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获取信息的值班人员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当市博物馆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控制事态,同时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拨打公安“110”或火警“119”电话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