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行动组:开发区公安局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担任组长,新城派出所所长担任副组长,消防大队、博物馆人员任组员。
(2)疏散引导组:由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担任组长,
博物馆工作人员和新城派出所人员任组员。
(3)信息(协调)联络组:由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和市博物馆人员负责。
(4)现场记录组:由博物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博物馆
人员任组员。
(5)防护救护组:由市文广新闻出版局人员任组长,局办公室人员和博物馆人员任组员。
(6)信息报送组:由博物馆工作人员负责。
(7)若组织机构人员发生变动时,将临时进行调整。
博物馆设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本本单位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制定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博物馆应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博物馆各类
活动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救援力量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2、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三)预警支持系统
博物馆应严格核定人员流量及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在售票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获取信息的值班人员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当市博物馆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控制事态,同时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拨打公安“110”或火警“119”电话报警。
在突发事件发生的同时,应立即向市博物馆应急指挥部报告,反应现场情况,指挥部根据报告人所反应的情况,判断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二)应急行动
接报人将突发事件详细情况立即报告指挥部后,由总指挥下令指挥部成员迅速赶赴指挥部办公室,同时通知各组人员按照责任分工迅速集合,要求各组人员在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指定集合地点,并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应在事发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商定应急方案,投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由于预案启动后指挥和应急人员赶赴现场的时间限制,值班人员应当提前投入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果断采取必要的应急方案和措施。
在特殊情况下,当总指挥无法履行其职责时按副总指挥排序代理总指挥权。
各个应急小组的职责和任务:
(1)应急行动组:具体实施突发时间的处置,控制事态,配合公安、消防及相关部门完成应急处置任务。
(2)信息协调(联络)组:跟踪事态发展,及时掌握可靠信息和相关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寻求支持组织人员救援。按照指挥员的指令协调各小组开展工作,保持通讯工具通畅,随时联络,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信息和相关情况上传下达。
(3)疏散应道组:首先紧急疏散通道,确保通道畅通无阻,同时紧急疏散观众,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观众安置在安全地带,确保人身安全。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警车、消防车和救护车等应急交通工具畅通无阻,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防护救护组:争取在最短时间内组织施救。
(5)现场记录组:认真做好现场情况的记录和反馈,及时收集有关数据、资料和证据。突发事件处置后,对事件作出评估形成书面报告。
(6)信息报送组:对现场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报送,事后将情况上报。
(7)后勤保障组:调集准备各种应急物资工具、设备,为完成疏散、抢救等任务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同时,根据应急需要调配车辆,做好一切必须的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