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根据学校《岗位目标奖考核条例》,违反考核条例(二)每条扣1分,违反考核条例(三)每条扣2分,违反考核条例(四)每条扣3分。
2.2:做好文明处室工作,办公室内爱护公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节约学校资源。工作时间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违反以上情况者,发现一次扣0.2分。
二、工作态度(19分)
1、工作量(3分)责任部门:校长室
服从学校任课任职安排得3分。因不服从学校安排而未满工作量的,该项不得分。
2、劳动纪律(8分)责任部门: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
2.1:每学期迟到、早退三次后每次扣0.2分。每月中途因私外出四次后每次扣0.1分。
2.2:事假每天扣0.3分,病假每天扣0.1分,婚、丧、产、护理假等规定假期不扣分。
2.3:缺岗发现一次扣1分。
2.4:学校各部门和教研组组织的会议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无故缺席每次扣0.5分。
2.5:不遵守会场纪律或不按要求做学习笔记的每次扣0.2分。
3、工作任务(8分)责任部门: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
3.1:认真完成上级和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2分,因事因病请假的参照2.2。
3.2: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0.2分,工作中造成重大差错的每次扣1分。
三、业务能力(35分)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科室
1.认真备课(5分)
按教学要求备课,环节完整,节次达到规定要求,期末教案被评为一等奖的得5分,评为二等奖的得4分,评为三等奖的得2分,无教案的不得分。在教务处组织的随堂听课中无教案的一次扣1分,在教务处组织的教案常规检查中不通过的视情况扣1-3分。
2.认真上课(5分)
课堂教学认真,能驾驭课堂,用普通话教学,参考期末学生满意度调查,若结果为满意得分为5分,结果为较满意得分为4分,结果为合格得分为3分,结果为不满意该项不得分。
3.互相听课(5分)
教师要按学校要求完成听课任务,期末被评为一等奖的得5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3分,无听课笔记不得分。若在教务处组织的听课笔记常规检查中不通过的视情况扣1-2分。
4.承担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汇报课)(3分)
按照学校要求每学年(或学期)承担一节校级公开课(或汇报课)得3分,无故不上公开课的该项不得分。
5.作业批改(3分)
作业必须由教师批改,注明批改日期,作文有批注。教务处不定期组织学生作业本检查,对不符要求的视情况扣1-2分。作业由学生代改的一经发现该项为零分。
6.教研组活动(4分)
教师要按学校要求认真参加每一次市属大组和本组教研活动,教研组成员应团结协作,积极完成本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分配的任务,无故不完成任务扣1分。
7.继续教育(5分)
教师要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完成每年至少48学分的继续教育任务,不完成的扣除5分。40周岁以下教师不达到合格学历的酌情扣分
8.教科研要求(5分)
教师要按学校要求完成基本的教学案例、论文等的撰写,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基本功比武,不完成的每次扣2分。
四、教学业绩(12分):责任部门:教务处
期末由教务处对各班学生成绩跟踪评定,按各班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个指标的考核对所任教师加分。具体按以下方法计算。
1.增量分(9分)
1.1:三个指标以该班前一学期期末考成绩为基准量:该学科该班级的期末三项指标记为(0班)与该学科年段的平均指标(0校)之差。即δ0=0班-0校
1.2:确定每次期末考试的班级各科三项指标的标准差:即δ=班-校
1.3:计算任课教师所任班级的三项指标增量:Δδ=δ-δ0
1.4:对三项指标增量的评价(每门学科以满分100分计)
Δδ≥3.0[1.0,3.0)[-1.0,1.0)(-4.0,-1.0)≤-4.0
得分32.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