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学生作业书写不认真,同一次作业每三例扣0.5分。作业次数每少一次扣1分。作业量偏少或偏多、作文篇幅过短的,有一项一例扣0.5分。课外作业不检查的,有一例扣1分。
(2)凡作业批改积压的,有一次扣1分;有漏批、错批的,有一例扣1分。作文总批数量达不到1/2的,有一次扣1分;达不到1/3的,有一次扣2分。
(3)凡不组织课外活动的,有一次扣1分;有活动无记录或有记录未活动的,有一次扣0.5分。
五、说明
1、对照上级部门的规定,缺漏的或低于上级部门加分、扣分标准的,服从上级部门规定。
2、考核结果与聘用、晋职、评优挂钩。
3、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初中教师教学常规考核细则最新2
为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教学,进一步提高教辅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教育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及校委会的指示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发挥教辅服务于教学的最大功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公平、民主、科学的原则。
三、考核办法
1.每学期考核一次,两学期考核的平均分值为当年年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及各项津贴挂钩。
2.考核实行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定性考核为优、良、中、差,定量考核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者为优,80—89为良、60—79为中、60以下者为差,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定性考核与评先晋级挂钩。
3.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分管校长任组长,相关处室主任为副组长,相关行政领导为成员。
四、考核对象:
后勤教辅人员。
五、考核内容及细则:
(一)政治表现(20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体现服务教学的宗旨,为师生教学活动提供优质服务,记2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1)不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扣5分。
(2)不切实履职,造成工作失误,扣5分。
(3)工作上讨价还价,推诿扯皮,一次扣1分。
(4)抵制和绝不执行学校决定、决议的,一次扣3分。
(5)无理取闹、拨弄是非,影响团结的,一次扣3分。
(6)上班时限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次扣1分。
(7)形式上出工,实际上消极怠工,一次扣2分。
以上分数扣完为止,不记负分。
(二)业务能力(20分)
1.恪守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操作熟练,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业务能力受到教师学生好评,记30分。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1)业务不熟,教师学生反映较差,扣3分。
(2)工作责任感不强,不能定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3分。
(3)由于工作失误引发安全事故,一次扣5分。
(4)不按要求摆放药品、器材、图书、设备及杂物的,发现一次扣1分。
(5)因工作失误造成财产损失的,一次扣4分,同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6)室内没有相关制度上墙,没有痕迹管理,档案不规范或不健全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