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其它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
6.工作量及工作量津贴的计算办法。
(1)标准课时数=实授课时×学科系数(实际课时数不包括早读、辅导课和晚自习等)+补助课时数。
(2)满工作量或不满工作量的`工作量津贴=实际标准课时数×5元。
(3)超工作量的工作量津贴=12×5元+超课时数×10元。
以上为每周的工作量津贴。
7.非教学人员在完成各自工作的前提下,由相关部门考核,报校长室同意后,按教师基本课时津贴的平均值发放。
8.关于代课,如不超过规定的工作量标准,则计入正常工作量发放,如超过规定的工作量标准,代课金另行发放。
9.根据应承担的工作责任,所在岗位设立岗位职务津贴,具体标准为:
备课组长每月40元,教研组长每月60元,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每月200元,中层正职每月240元,副校级干部300元,正校级干部400元。
10.岗位职务津贴需经考核后发放,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由教务处、教科室考核,中层干部由校长室考核。
二、工作业绩考核
学校对工作勤奋,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好,纪律观念强,维护学校荣誉,工作成绩突出,对学校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和带来较大荣誉的教职工,除了在考核、评优、晋升等方面优先外,给予一定的奖励。
1.毕业年级目标管理奖
本着强化目标的意识,由学校根据生源状况,高校招生形势,财力情况,每年制定毕业年级目标管理奖。
2.教学进步奖
对高一、二年级教学业绩进步显着班级的学科任课教师进行奖励,每学期根据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认定,每学期奖励一次。本奖项由教务处制定具体奖励办法,报校长室批准后实施。
3.班级优质管理奖
对在班级管理体制中能服从学校管理,勤奋踏实工作,并在创优秀班风和学风上取得成绩,班级无事故,学生成绩在年级领先或有较大进步班级的班主任,学校除在年度考核评优、奖励、晋升中优先考虑外,并设立班主任优质管理奖,由政教处牵头,每学期考核一次。每个年级班级一半数奖励,设一、二等奖。
4.干部优质管理奖
对能讲究工作规范和程序,坚持工作原则,注意团结协调,积级主动地参与和建议学校改进工作,富有开拓性地高效完成分管工作,特别是分管工作成绩突出,上缴矛盾少,无工作责任事故,群众满意率高的中层以上干部,学校设干部优质管理奖,给予奖励,每学期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四名。此奖项由校长室组织评比。
5.教科研成绩奖
对教科研方面取得成绩的教职工进行奖励。奖励认定核实工作由教科室具体负责。奖励内容办法如下:
(1)凡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按所得稿酬等额奖励。在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奖励3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获省一等奖奖励200元,二等奖奖励100元,三等奖奖励50元;获市一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50元。论文必须是教育教学研究内容的文章,通信报道、习题、练习等不含在内。
(2)在省级教学评比中获一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奖励300元,三等奖奖励200元;在市级教学评比中获一等奖奖励3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如省、市比赛均获奖,则按最高奖项奖励。
(3)凡经学校同意,有关部门批准的课题研究,并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为研究成果的课题组,学校根据课题级别、成果影响大小一次性奖励课题组。
6.其它奖励由校长室研究另行决定。
三、具体说明
1.所有教职员工都应以学校大局为重,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含辅导、兴趣小组等项工作),认真履行分配工作,必须自觉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如集会、教研活动等),必须自觉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对不履行职责者,视情节,给予必要的处罚。
2.学校从师德表现,完成教学常规工作和师生测评情况等方面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学生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低于70%的不得评为A、B等级),作为下一年度岗位聘任时的重要依据。
3.教职工旷职一天扣200元,教师旷课1节扣50元,上课迟到或早退三次累计为一节旷课,扣50元。全校集中开会学习时间,缺席的一次扣50元(公假除外)。
4.监考不认真如迟到、中途离岗、试卷漏收等现象,发现一次扣50元;旷监的每次扣100元。办公时间下棋、打牌、玩电脑游戏的,每发现一次扣50元。
5.教职工每学期可有调节2天,需用时要事先报告。请事假一天扣60元,请病假一天扣40元,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法定假,课时津贴按实计算。
6.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同时兼任的教师,按最高系数计算,不重复计算课时。
7.擅自收费或乱订试卷等教辅资料的,视情节轻重,研究处理。
8.方案在具体实施时,为适应国家政策的变化,如课程改革、高考模式等情况,可进行相应的合理调整。
初中教师教学常规考核细则最新6
一、考核的意义为切实提高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督促干部要“在其位谋好其政”,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干部选拔机制,更好地推动和促进华塘中学的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对校级副职、中层干部在聘用期内的德、廉、能、绩、职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作为任免、奖励或处罚以及向上级推荐干部的依据。考核由校长、工会共同组织,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
三、考核对象副校长及中层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