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食堂工勤人员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消毒,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十二、严禁学生在校门口购买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吃和到别的餐馆商店买东西吃。
每月食品安全例会内容6
会议时间
20xx年6月17日
会议地点
四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
记录人
与会人员
全体教职员工
主题: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文件
会议内容
一、传达文件主要精神:
1、完善管理制度。地方各级食品安全办、综治组织要进一步推动各有关部门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2、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要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3、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4、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学校要将食品安全、营养和节约食物纳入健康教育内容。
5、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对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小食品商店、小餐饮、家庭托餐等进行许可或备案、登记,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实行监管全覆盖。
二、布置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1、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如班会等),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2、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多方联动。在校内决不允许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决不允许过期或劣质食品流入校园;在校外,明确每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主体,落实到人、定期巡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与监管部门形成联动机制、提升监管合力。
3、加强社会监督,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听取学生家长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媒体、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核查处置媒体和群众反映的学校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问题。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