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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8篇
大小:480.11KB 9页 发布时间: 2024-03-04 11:20:01 4.44k 2.88k

6、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7、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8、不准跨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道口护栏。

9、学生一律不得驾驶机动车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自行车上学时的车铃、车掣反应器必须齐全有效。

(2)不准双手离开车把,不准站在后架上,不准一人蹬车一人扶把。

(3)不准赛车或玩车技,不准追汽车斗气。

(4)不准牵引、拖带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拖带。

(5)骑车时不准勾肩搭背,不准互相追逐,不准并排行车。

(6)不准在车把上悬挂影响转向的物品。

(7)不准在人行道上骑车,不准在马路上学骑车。

(8)通过陡坡时不要高速滑行,连串或曲线竞驶。

(9)骑车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望,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10)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10、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走路,骑车都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11、中午未到校门开启时间不准在校门口聚集,更不准追逐打闹。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1、交通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交通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交通事件的调查和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进行评估。

2、交通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将交通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往学校医务室或,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3、交通事件发生后,学校各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4、交通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相关措施

1、交通事故:发生重大车祸,迅速拨打交通事故、紧急救护电话,开展自护自救。

2、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上了县教育局备案,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载学生出游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交通工具,严禁车辆超速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4

为了迅速处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我们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以下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成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并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决策和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负责上级信息的传达和下级信息的上报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担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担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保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担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担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与相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现场勘查。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担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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