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并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和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级情况的汇报和下级情况的传达工作。
为了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现场处置领导小组。该小组由一名副县长担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以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担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的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和控制现场情况,确保现场秩序,及时抢救和转移伤员,并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担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和车辆赶赴现场,设立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和转移伤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和药品参与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担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以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做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与相关部门一起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危险情况,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与救护和理赔工作。根据需要,现场勘查可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担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和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相关部门接到报告或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要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和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应撰写书面总结报告提交县领导组办公室。
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记录3
为了有效预防全镇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了《望京镇20__年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和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引发的紧急情况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如雾、雪天气,导致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无法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6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况。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和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向镇龙派出所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向镇卫生院求救。派出所和镇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镇政府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的村委会必须立即向当地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联村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分管交通和安全的领导、副镇长等有关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以及政府办、卫生院、应急办、各站所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隐患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
1、综合协调组(政府办牵头):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镇应急办主任蒲大章同事担任,成员由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派出所、交管站牵头):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3、应急救援组(应急办牵头):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无法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卫生院牵头):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卫生院负责人何熠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