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少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处理其发挥或用沙土掩埋。
8.1.2 大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应拨打消防电话(119)请求消防部门支援,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罐体降温防爆,同时用喷淋水保护抢险人员的堵漏工作。
8.1.3发生火灾时,请救消防人员用大量水冷却罐体降温防爆,同时采用相应的化学方法稀释,中和化学危险品液体。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将污水引流到允许排放的地点。
9、车辆排障
9.1当交警、保险等部门完成好相应的程序后,立即对事故车辆进行排障。
9.1.1 车辆损坏轻微,仍能行驶的车辆,在驳载后送附近有危险品修理资质的修理厂维修。
9.1.2 车辆损坏严重时,在驳载后请求排障车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车场等待处理。
10、事故处理结束后,紧急救援组长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备案。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幼儿园3
为了加强旅游安全工作,杜绝旅游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需要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事故发生并降低其带来的危害。为此,我们根据相关要求和我县旅游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应急预案。
一、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范围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指的是发生在景区内交通道路上或组团外出旅游过程中、涉及游客并造成人身财产较大损害的突发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灾害引起的灾害性交通事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游客在组团外出旅游过程中的交通事件;游客进入景区过程中的交通事件;由突发自然灾害引发的交通事件;其他无法预料的旅游交通事件。根据事件的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我们将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分为一般、重大和特大三个级别。根据旅游车辆使用情况和游客所属情况,负责单位会相应进行处置。事件发生后,负责人应遵循属地原则,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并尽快进行应急处置。
二、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预警系统
我们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文体和旅游局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人员组成。该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我县旅游道路交通的安全预防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们将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预警系统,及时提供旅游交通事件的危险信号,畅通信息渠道,提醒游客注意险情,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避免发生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同时,该系统还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事态发展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我们将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来预防旅游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保障机制
我们将督促和教育游客遵守交通规则,阻止游客乘坐非法营运和不合格的车辆等行为。同时,加强对旅行社用车的监督,不定期抽查旅行社的用车情况,教育督促旅行社办理各种车辆证照,按规定参加车辆的各类保险,自觉接受运管等部门的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排除行驶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处置机制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知情者或当事人应立即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需要帮助的也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人员应尽快核实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交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处理措施以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同时,在处理交通事件时,应严格保护现场,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的破坏和丢失。如果需要移动现场物件,应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信息报送的时限为:一般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报送,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应即时报送,最迟在30分钟内报送。
在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我们将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织,由最高领导任总指挥,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该组织负责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并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组织中还可以设立若干工作组,如现场处理协调组、现场抢救协助组、警戒维护组、善后处理组、游客安抚组等,以应对不同情况和任务。
五、建立健全紧急重大情况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发生交通事件后,我们将立即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县文体和旅游局的领导应亲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并视情况作出指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我们将迅速启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明确现场事故处理中设置机构人员、分工和职责,并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我们还将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调集救援人员和相关物资等,督促检查各项救援措施落实到位,并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解释、说明和把关工作。最后,我们将指导善后处理和游客安抚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在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我们将开展调查工作,由处置道路交通事件的组织及文体和旅游局的相关人员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如交警队)开展调查工作。我们将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正常的旅游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同时,我们将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散布谣言、破坏、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成效显著的人员,我们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对于处理不当的人员,我们将给予批评和处分。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将更好地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游客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幼儿园4
为了提高全镇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我镇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本预案适用范围包括: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周边乡镇肇事逃逸交通事故;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处置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并成立福田镇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设在镇派出所。
总指挥为王积分(镇委副领导),副总指挥为付林(镇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常务副镇长)。总指挥负责福田镇辖区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组织指挥,研究确定总体处置救援方案,安排调动分配工作任务。
事故处置总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救援指挥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镇人民政府应急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事故报告应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公安交警等部门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领导,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步骤包括勘查现场情况,固定事故车辆位置,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救出被困人员,现场诊断急救,清理现场。
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是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