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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9篇
大小:478.4KB 7页 发布时间: 2024-03-04 11:48:10 13.21k 12.59k

4、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等。

5、整治货运车辆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未审、记分达12分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1、利用镇电视台播发公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办板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综合执法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村要明确1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经常性的宣传资料张贴、发放和记录有关的活动情况。同时,在4月16日至4月20日期间,集中利用5天时间对本村货车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加强对货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占道等违法现象,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隐患。

4、在学校周边重要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安装减震减速装置,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绝学生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伤亡事件。

5、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加大对报废拼(组)装车、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和修车点拼(组)装车等现象的治理力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强对镇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道路巡逻检查,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9

为了有效预防全镇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5人及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根据实际需要启动本预案的其他情况。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乌蒙镇派出所电话(0858-3560020)或向镇政府(0858-2149427)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镇卫生医院求救(0858-2185463)。遇现场起火或交通事故伤员被卡在车内需要切割车体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上报。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驻村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应急预案快速有效地实施,经镇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其组成成员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单位:政府办、综治中心、公共管理办、计生办、财政所、派出所、卫生院、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供电所、国土所、水利站等。

主要职责: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7个专业处置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负责人:杨建州):由镇政府政府办负责,镇交警队、交管组配合,承接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领导同事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安全保卫组(负责人:):由派出所负责,综治中心、农村工作服务中心配合,组织警力和干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3.灾害救援组(负责人:):由镇公共管理办负责,林业站、供电所、国土所、水利站、沿线村委会配合,组织协调人员和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负责人:):由卫生院负责,其他各部门配合,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

5.后勤保障组(负责人:):由镇财政所负责,政府办配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6.事故调查组(负责人:):由镇交警队、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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