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演练时间:每年组织一次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初步定为每年6月份进行。
7.3.2演练方案编制:每次演练要编制演练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预定演练过程、预期目的等。
7.3.3演练参加人员:演练人员、观摩人员和评价人员。
7.3.4演练评价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组织情况和预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制定纠正措施予以完善。
7.4责任与奖惩
7.4.1对于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7.4.2对于瞒报或迟报事故,造成损害加重或救援不及时的以及在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的,将根据情况给予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8.附则
8.1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关情况的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将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并负责解释。
8.2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3预案实施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内容3
为了有效预防全镇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上级会议精神,我们特制定了这份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要常抓不懈。各村庄和相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和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庄和相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庄和相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如雾、雪天气,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行或道路通行受阻。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一次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根据实际需要启动本预案的其他情况。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乌蒙镇派出所电话(0858-3560020)或向镇政府(0858-2149427)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镇卫生医院求救(0858-2185463)。遇到现场起火或交通事故伤员被困在车内需要切割车体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上报。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驻村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应急预案能够快速有效地实施,经镇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该指挥部的组成成员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单位:政府办、综治中心、公共管理办、计生办、财政所、派出所、卫生院、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供电所、国土所、水利站等。
主要职责: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并指定报道负责人。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7个专业处置组,具体负责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1. 应急救援指挥部
负责人:
在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 专业处置组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