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6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4.4.7按照有关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搜集相关证据。
4.4.8安抚好伤亡家属的思想情绪,避免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不稳定因素。
4.4.9调集事故应急救援车辆,转移未受伤的其他乘客。
4.5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组长宣布终止应急状态,必要时发布公告。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5.1.1事故现场施救后,赶赴医院安抚伤员并做好记录,组织资金支付医院,协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救护工作。接待、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其吃、穿、住等问题,
5.1.2向保险公司索赔
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并协助其对本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向其提供相关手续,根据国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保险合同进行索赔。
5.2调查与评估
5.2.1由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和相关影响进行调查,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形成调查报告,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5.2.2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和全体驾驶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及初步分析的原因,针对事故的全过程,制定出治理、防范、整改措施,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和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5.3恢复与重建
5.3.1将事故中损坏的车辆拖往指定修理厂修复。
5.3.2对于在事故救援中消耗掉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补充和完善。
6.应急保障
6.1公司配备有医疗箱
6.2各车台配备有警示牌、灭火器、三角木等安全设备,超长车配备有防滑链、消防沙、铁楸等。
6.3应急车辆川Q45491、川Q22319、川Q22172,保证应车辆车况良好,驾驶员随时作好准备。
6.3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畅通。
6.4公司值班电话_________
7.监督管理
7.1宣传
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事故案例宣传,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向群众传播道路交通安全、救护知识;
7.2培训
对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让所有员工都知道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在事故发生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
7.3演练
7.3.1演练时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初步订为每年6月份进行。
7.3.2演练方案编制:每次演练要编制演练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预定演练过程、预期目的等。
7.3.3演练参加人员:演练人员、观摩人员和评价人员。
7.3.4演练评价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组织情况和预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制订纠正措施予以完善。
7.4责任与奖惩
7.4.1对于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7.4.2对于瞒报或迟报事故,造成损害加重或救援不及时的以及在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的,将根据情况给予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8.附则
8.1预案修订
由长宁县竹都运业有限责任公司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