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午未到校门开启时间不准在校门口聚集,更不准追逐打闹。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1、交通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交通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交通事件的调查和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进行评估。
2、交通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将交通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往学校医务室或,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3、交通事件发生后,学校各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4、交通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相关措施
1、交通事故:发生重大车祸,迅速拨打交通事故、紧急救护电话,开展自护自救。
2、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上了县教育局备案,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载学生出游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交通工具,严禁车辆超速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预案怎么写5
为了提高全镇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我镇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本预案适用范围包括: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周边乡镇肇事逃逸交通事故;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处置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并成立福田镇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设在镇派出所。
总指挥为王积分(镇委副领导),副总指挥为付林(镇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常务副镇长)。总指挥负责福田镇辖区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组织指挥,研究确定总体处置救援方案,安排调动分配工作任务。
事故处置总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救援指挥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镇人民政府应急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事故报告应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公安交警等部门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领导,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步骤包括勘查现场情况,固定事故车辆位置,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救出被困人员,现场诊断急救,清理现场。
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是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预案怎么写6
为了有效地处理和预防我乡的交通安全事故,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将交通安全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提高交通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工作原则
本预案的工作原则是以人为本,实行群防群治;以预防为主,有效控制事故发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区分性质,妥善处置事故。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行政辖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和需要及时报告的其他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包括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涉外交通事故。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经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龙坝乡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长由乡长担任,如遇特殊情况乡长不能到位时,由分管领导代为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领导和交警中队队长担任。成员由乡各站办所、交警中队、派出所、保险站、财政所、卫生院、供电所等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交警中队,办公室主任由交警中队队长担任,副主任由公路站、农机站负责人担任。以上人员如有变动,应由相应职务的人员进行补充和调整。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职责如下:
(一)组织有关单位快速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职能职责要求迅速开展救援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妥善处置后应及时归还或者按规定给予补偿。
(四)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五)积极向上级部门上报事故情况,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做好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