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演练时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初步订为每年6月份进行。
7.3.2演练方案编制:每次演练要编制演练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预定演练过程、预期目的等。
7.3.3演练参加人员:演练人员、观摩人员和评价人员。
7.3.4演练评价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组织情况和预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制订纠正措施予以完善。
7.4责任与奖惩
7.4.1对于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7.4.2对于瞒报或迟报事故,造成损害加重或救援不及时的以及在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的,将根据情况给予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8.附则
8.1预案修订
由长宁县竹都运业有限责任公司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并负责解释。
8.2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3预案实施
交通安全应急预案演练5
一、组织领导
根据镇委、政府的研究决定,成立了由镇长担任组长,副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四中队队长担任副组长,办主任、各村支部领导、派出所长、教研中心主任程新有、工商所长、巡防队长担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并设立了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的人负责。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加强对该工作的领导。
二、工作重点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点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综合执法行动。
1、整治重型货车的违法行为,包括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未审车、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无牌无证、套牌驾驶、报废、非法改装。对于超限超载的货车,要引导其前往治超站点依法处理。
2、整治重型货车和挂车的非法改装行为,包括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不规范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道路工程运输车和渣土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
4、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等。
5、整治货运车辆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未审、记分达到12分的情况。
三、工作措施
1、通过镇电视台播发公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办板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综合执法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村要明确一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经常性的宣传资料的张贴、发放和记录相关活动情况。并在5天时间内(4月16日至4月20日),对本村货车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加强对货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占道等违法现象,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隐患。
4、在学校周边重要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安装减震减速装置,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绝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导致学生伤亡事件的发生。
5、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加大对报废拼装车、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和修车点拼装车等现象的治理力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强对镇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道路巡逻检查,发现危及行车和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对于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情况,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于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情况,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交通安全应急预案演练6
一、目的及背景
本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旨在确保施工车辆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车辆交通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企业员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单位所属车辆通行道路、施工场地、公司停车场等场所。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车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流程执行公司内应急处理相关管理架构。
3.2 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