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利用家长会、电话等方式积极与家长沟通,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在上下学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让孩子过早到校,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要斜穿马路,避免上下学途中交通事故发生。
三、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
1、迅速启动《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立即拨打电话120,请求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10电话请求交管部门处理事故。
2、如果学校领导在现场,要迅速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如果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迅速赶到现场。
3、要尽快采取科学措施抢救伤员。对伤口大量出血的伤员可立刻用手捂住出血处;对骨折的伤员,不要移动骨折部位,应等待救护人员进行处理。
4、要维护现场秩序,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
5、要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工作、保险理赔以及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以上是我们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我们将始终以学生的安全为首要任务,不断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出行。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5
为了加强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严重的交通阻塞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恶劣天气对道路通行的不良影响,保障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全县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和有序,特制定了本预案。
工作目标:
本预案的目标是在雨、雪、冰、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提前预警、及早准备、快速行动,切实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不利影响,确保不会发生严重的交通阻塞,坚决防止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应急部门、乡镇及职责:
公安部门职责:
1. 加强道路巡逻控制,掌握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情况的动态变化,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给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乡镇委、政府,采取相应措施。
2. 对事故多发、事故隐患突出、易发生堵塞的路段和山区道路进行有效监控,在能见度低于50米的大雾、路面结冰和公路塌方等危险情况下,果断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禁止客运车辆通行,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3. 对能见度小于30米的路段实行封道管制,对不能通行的车辆进行有效分流措施;对能见度在30米以上50米以下或路面部分结冰的路段实行间断放行办法,并督促通行车辆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提示驾驶人谨慎驾驶。
4. 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同时,对受阻排队的车辆进行指挥,使其有序停放,防止发生二次事故;待现场处理完毕后,疏导车辆有序通行。
5. 对交通堵塞的路段及时派员进行有序疏导。
6. 使用清障车将危险或故障车辆及时拖拽至安全地带。
交通部门职责:
1. 加强路面巡查,对事故多发、隐患突出的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进行设置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保障通行安全。
2. 对国道、省道、县乡村道路出现的路面结冰情况,采取撒盐、撒沙、煤渣、融雪剂等防滑措施,及时清扫路面积雪、积水等障碍,保障通行安全。
3. 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站内值班制度,严把站门,执行“双查”措施,严格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防止超员和“病车上路”现象。在路面结冰时,及时安装防滑链等防滑设施,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冰雪路面的行车技巧。
4. 针对恶劣天气情况,及时、科学、合理地调整客运班线和班次,采取必要措施,严禁三级山区以下道路的客运车辆通行。
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职责:
1. 及时清理城区道路上的积雪、积水和倒下的行道树等情况。
2. 对城区道路上的路面结冰情况采取撒盐、撒沙、煤渣、融雪剂等防滑措施。
3. 对城区道路上事故多发点和隐患突出地段及时设置警示牌等交通安全设施,保障通行安全。
气象部门职责:
准确、及时地将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信息通报给安监、公安、交通、公用事业管理等部门,并通过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播报,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出行安全。
安监部门职责:
1. 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履行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2. 组织对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3. 对因未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督查部门职责:
1. 对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节轻重,下发红、黄、绿三色督查令,跟踪问责。
各乡镇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