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险情过后,要尽快取消交通管制等措施,尽快恢复道路交通,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同时,对应急处置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委会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镇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靠前指挥,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汛情发生时,包片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防汛期间,各有关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务必树立全局观念,一切行动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凡发现有不执行上级命令,擅离岗位,贻误指令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加强安全防护。切实完善抗洪抢险装备,为一线抢险救灾人员配齐雨衣、雨鞋、警示牌、电筒、救生衣等必要装备。并注意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救灾人员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杜绝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发生。
(四)开展实战演练。各村委会要组织抢险救灾应急分队成员开展对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工作的教育和培训,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的程序、措施等关键环节。同时,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增加抗洪抢险的经验,提高应对灾害的工作能力,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完善预案。
(五)落实值班备勤。防汛期间,各村委会要严格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足够的人力加强值班备勤,积极做好防灾减灾的各种物资准备和器材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功能完好,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反应,发挥作用。
(六)做好信息报告。各村委会在防汛期间,要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各村委会遇到辖区发生重大汛情以及因此造成交通堵塞、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道路损毁等情况,要迅速上报至镇道路交通安全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遇到重大险情随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村上报情况,按照规定及时报上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预案5
一、目的
为了确保施工车辆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车辆交通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企业员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企业财产免受损失,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特制定了本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单位所属车辆通行道路、施工场地以及公司停车场。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车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流程执行公司内应急处理相关管理架构。
3.2职责
1.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企业管理人员是车辆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抢救工作的主要人员。接到车辆交通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并在总经理组织/指导下进行救援工作。
3.企业管理人员负责单位运输车辆的安排和行车安全管理,具体开展事故应急抢救工作。
4.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对汽车车况及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故障/事故车辆维修、报废管理。
5.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车管所开展日常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汇总上报。
6.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提供应急救援及受伤人员医疗费用等经费。
7.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应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迅速报警并保护现场。如果造成人身伤亡,应迅速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并协助医务人员或其他抢救人员抢救伤者;如果发生火灾,首先应扑灭初燃火灾,火势较大时则应拨打“119”火警电话;如果事故现场局面复杂,还应拨打“110”匪警电话,请求公安警察的援救,以尽量减少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失。
8.车辆驾驶人员应配合事故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在事故调查完成后,尽快恢复交通。
9.车辆乘车人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协助司机迅速报警,及时报告上级,并积极抢救伤亡人员。
四、应急响应
1、现场紧急处置险情,开展自救脱离险境:
⑴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员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如果难以移动,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如果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⑵当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如果造成人身伤亡,应立即抢救伤员脱离险境,并迅速拨打交通事故处理报警电话“122”、“120”、“110”、“119”等急救电话。如果因抢救伤员需要变动现场,应标明位置。
⑶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检修车辆遇到火灾时,驾乘人员首先应使用车上配置的干粉式灭火器,喷射火焰根部,扑灭初起火灾。如果火势较大难以控制,应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要做好自我保护,将车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现场要做好保护,必要时增设警戒。
2、交通事故报告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的司乘人员要立即向部门及公司领导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地点、时间、单位、伤亡情况、司机姓名、车牌号码等。当事人应如实向交警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应急救援
⑴总经理应根据事故报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质、伤亡或车辆等财物损失的大小,决定采取何种级别的应急救援措施。必要时,派人到现场协调处理。
⑵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根据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意见,妥善处理各项事宜。根据具体情况,可派员前往协助调查处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带队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如果在交通道路上,必须配合交警等部门开展应急抢救工作、事故调查分析等,并委派专人负责事故善后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并委派专人负责事故善后工作。
⑸财务部门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要及时准备资金,以供抢救伤者和修理事故车辆使用。
4.现场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