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的抢救等工作完成后,经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后,根据交警的指挥,要及时清理撤离事故现场,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调查处理
1.车辆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负责调查处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后,报公司视情节进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报车辆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进行评估。保险公司派员或委托经理部车管所依据保险条款及时恢复车辆。同时要及时处理车辆保险索赔工作。
4.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公司。公司派员赶赴现场,协助交管部门并参与处理,对责任者按规定处理。
5.总经理根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妥善处理伤亡者的经济赔偿工作。根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提出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
6.根据交通警察对事故的处置意见,改进和实施防范措施。
六、应急资源
1.车辆应配备常用检修工具、警告标志牌等警告标志。
2.每台车辆应随车配备干粉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有效使用。
3.驾驶人员要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件,具有驾驶资格。
4.对于违章违禁屡禁不止或不适合机动车辆驾驶的人员,应要求其换岗或辞退。保证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素质能够胜任工作。
5.组织驾驶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司机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相关记录
1、车辆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培训记录。
2、车辆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3、车辆故障或事故记录。
4、车辆出勤报表。
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预案6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家长及私人接送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同时,督促小学、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备,整治交通隐患,改善交通环境,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
二、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曾荣旭,负责指导各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11月1日――11月2日)
学校(含幼儿园)迅速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力量对辖区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账。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3日――11月12日)
严格落实家长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师生和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
(三)总结评价阶段(11月14日-11月16日)
对照既定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评价,推广经验;对工作落实好、整治效果明显的个人及时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的通报批评,督促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高。学校根据总结情况进行整改,并于11月22日前将书面和督查表上报局安稳办。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形势研判,剖析原因,查找问题,对校园及周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进行认真梳理,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强化事前预防和安全防范。规范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加强对本单位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