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内容
各地要以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采取综合措施,联合有关单位共同开展活动,形成上下合力,提高活动成效。
(一)开展咨询义诊服务活动。市残联将组织有关部门举办咨询义诊服务等活动。各地要围绕活动主题,创新活动载体,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宣传、服务活动。
(二)开展“助听行动”全面筛查。按照残疾人康复工程助听行动的项目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20__年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验配的全面筛查登记工作,并抓紧落实适配服务。
(三)开展1—6周岁聋儿人工耳蜗全面筛查。各地要继续做好项目政策宣传、初步筛查和动态筛查工作(筛查年龄为20__年1月1日—20__年8月31日出生),确保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聋儿都享有人工耳蜗手术的机会。
(四)开展助听项目绩效检查。各地要认真做好“康复工程助听行动”等项目的绩效检查工作,健全项目档案。在“爱耳日”期间开展助听器售后服务跟踪回访和维护服务活动,确保已适配的助听器使用率达到100%。市残联将通过电话随访、实地访问、档案检查等形式进行项目随机抽查。
(五)开展人工耳蜗项目典型宣传。省、市新闻媒体将在“爱耳日”期间集中开展人工耳蜗项目宣传报道活动。请各地于20__年2月27日前分别筛选并向市残联上报1—2个人工耳蜗项目康复效果明显的典型事例(1000字以内)。
(六)开展短信宣传活动。联合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单位,开展“爱耳日”主题短信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领导
(一)精心组织。各地要加强对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印发活动方案,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并指导镇、村两级开展全国“爱耳日”活动。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开展“慈善爱心助残”活动,为贫困聋儿提供听力语言康复训练费用,并走访慰问贫困聋儿。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人工耳蜗康复对象回访服务工作。
(二)扩大宣传。要围绕今年“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结合本地实际,采用多种方式,创新活动载体,深入、广泛地开展听力健康、预防听力残疾、保护听力、听力康复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社会宣传,确保宣传效果。
(三)总结成效。各地要认真总结全国“爱耳日”活动,将感人事例、宣传报道材料、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于20__年3月6日前报市残联。
3.3全国爱耳日活动方案5
一、活动时间
20__年3月3日。
二、宣传重点
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大力宣传初级耳科保健在听力残疾预防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初级耳科保健知识,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开展初级耳科保健,做好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常见耳病防治及听力筛查等工作;大力宣传耳科保健从我做起的理念,增强全民爱耳护耳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各地要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协调行动,确保“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残联负责牵头制定本级活动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教育部门在学校及中小学生家长中宣传普及耳聋预防知识,积极参与“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家电信运营商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发送公益短信,宣传和普及耳聋预防知识,积极参与“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民政部门在社区宣传和普及耳聋预防与康复知识;在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严格控制耳毒性药物的使用,积极参与“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环保部门加强对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噪声治理,大力宣传噪声对听力健康的损害,积极参与“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文化广电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文化部门和文化团体举办公益文化活动,唤起人们珍视健康听力,增进爱耳、护耳意识;感召社会奉献爱心,支持、帮助听障人士获得康复服务。组织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宣传普及耳聋预防知识,积极参与“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卫生部门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做好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初级耳科保健业务培训;做好妇幼保健、常见耳病防治工作;组织各级医务人员、耳鼻喉专家、妇幼保健工作者积极参与“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助听、测听和语言训练等设备在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有关助听设备消费、使用的咨询活动,保障听障人士合法权益。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对生产、流通领域助听、测听和语言训练等设备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有关助听设备质量监督相关咨询活动,保障听障人士合法权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耳毒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积极参与“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妇联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妇女、儿童和残疾人亲属广泛宣传和普及耳聋预防及康复知识,鼓励和帮助他们参与听力筛查、听力残疾预防工作。
老龄委在老年人中积极宣传和普及耳聋预防知识,加强老年人身体保健,强化助听器知识,提高生活质量。
(二)积极创新宣传形式。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增强“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多渠道发布“爱耳日”活动消息;广泛组织发动专业机构、学术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活动,充分利用讲座、咨询、海报、科普读物等形式普及初级耳科保健知识;要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社区、养老机构等为群众提供听力检测、助听器验配等服务,将宣传教育活动与便民服务有机结合。
(三)整合推进实际工作。
各地要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采取综合措施,加大初级耳科保健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面向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做好初级耳科保健业务培训;要统筹规划,做好初级耳科保健与耳科临床治疗、听力康复等工作的有效衔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体系。进一步推动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助听器验配机构建设,做好相关助听产品、听力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的监督管理。
(四)做好活动总结。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各县、区(市)残联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并于20__年3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在市残联网站上发布。
3.3全国爱耳日活动方案6
活动的开展,主要是为了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使孩子们了解爱耳护耳的知识,增强孩子保护耳朵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