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0.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严格的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工作。
建立全面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薪酬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考核导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和资源利用效率。
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
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
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2.健全绩效评价机制。
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
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改革人事管理制度。
积极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逐步推行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管理,入额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人员流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岗位设置合理、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可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
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公立医院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
(省委编办、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薪酬制度改革。
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制定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强化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
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
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允许医院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医学人才培养和使用。
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
持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加强全科医生(含中医)等紧缺人才培养,推进转岗培训合格人员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中加注“全科医学专业”。
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提升护理服务水平。
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提升师承教育水平;开展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
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
(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对接国家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有序修订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完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