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广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粤卫〔2021〕10号)要求,着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加大省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院内制剂研发和推广使用。
充分发挥县级中医院的积极作用,推动县级中医院协定处方在县域内统一使用,总医院可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中药制剂进行调剂使用。
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药学服务下沉至各分院,实现县、镇、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同质化。
(省中医药局牵头,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四)强化信息化建设。
各地要加快总医院和各分院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助力落实总医院对分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以及对县域医共体各类业务进行分析、监管、评价。
依托省远程医疗平台,通过远程心电、影像、视频系统,实现专家远程会诊及诊疗指导,让县域内居民就近享受二级以上医院诊疗服务。
提升县域医共体智慧管理服务水平,打造数字化、智慧型县域医共体,支撑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辅助诊疗、人口健康、医疗保障、药品供应、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应用,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
到2025年,打造一批上下联通信息共享的数字县域医共体示范县域。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五)做实镇村一体化管理。
各地要在县域医共体组织结构下,利用县镇一体化管理带动镇村一体化管理,按规定落实乡镇卫生院院长担任公建村卫生站的法定代表人,落实对镇域公建村卫生站的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村卫生站服务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到2025年,全省建设县域医共体的70个县(市、区)形成更加优质高效的县镇村一体化三级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连续、综合、上下贯通的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医防融合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级政府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制定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
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指导各地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督促指导,积极稳妥推动相关重点工作,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要充分运用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结果,定期通报县域医共体建设进展情况,对真抓实干的县(市、区)和地市予以通报表扬,对建设进展落后的县(市、区)予以督促推动。
(三)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完善县域医共体建设相关政策,统筹用好上级相关转移支付经费及本级财政资金,形成政策和财政补助的合力,按期完成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任务。
(四)加强宣传总结。
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各部门在县域医共体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注重宣传的引导性和时效性,积极宣传推介我省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24年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方案2
为切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高质量建成区域医疗中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5年努力,培育一批就医环境一流、医疗技术一流、管理水平一流、服务能力一流、群众满意度高的知名医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打造市级“高峰”。
到20xx年,市一医院和市二医院建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信息化水平全省领先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市中医医院建成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市四医院(市康复医院)建成全省一流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
在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达到并保持A等,力争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1.5、微创手术占比达到25%,四级手术占比达到40%,降低重大疾病市外转诊率,逐步实现群众就医“大病重病不出市”。
(二)做强县级“高原”。
到20xx年,县(区)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全部创建为三级医院,全部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力争培育6家县级医院创建为三级甲等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达到B等以上,县域内住院率达到90%以上,实现群众就医“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区)解决”,群众满意度排名全省前列。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阵地提升行动,改善就医体验。
1.优化完善基础设施。
完成市级公立医院新院区项目建设,科学规划布局医院院区。
市一医院总院搬迁至西区院区,老城区院区建成老年康复院区,南岸院区建成妇产儿童院区,业务用房达到30万平方米,规划编制床位2500张。
市二医院总院搬迁至临港院区,老城区院区建成慢病及护理院区,南岸院区建成肿瘤院区,江北院区建成康养结合示范区,业务用房达到32万平方米,规划编制床位280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