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患者隐私保护。
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
建立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强化医院文化建设。
挖掘医院文化底蕴,凝练升华医院的文化精神、管理理念和核心价值观,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
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
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
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工作机制。
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提升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完善安检设施配备,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建立重点人群预警机制。
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建立健全解决医疗纠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多部门联合打击防范治理,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预防和减少医闹发生。
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分担医疗执业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
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师节、护士节等活动,持续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一)落实领导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重点任务,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
各有关单位要密切沟通、协调推进,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和“放管服”改革,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要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责任,落实对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强化考核评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根据国家制定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做好统筹谋划和指导推进工作,不搞“一刀切”。
对评价结果优秀的,给予表彰激励。
(四)总结推广经验。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积极创新公立医院提质增效措施,通过大力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及时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2024年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方案4
为加快推进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1.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和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布局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好省辖市“四所医院”和县级“三所医院”,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医院。
针对省、市、县诊疗需求,推进“十四五”时期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快补齐服务短板。
(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
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
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持续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供给效能,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提升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中西医结合、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2025年,形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市级和县级医院为支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多中心研究、大数据集成、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
(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