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毕业班学生代表发言。
7. 家长代表发言。
8. 郁金祥总辅宣布“弘扬民族精神月”主题教育活动正式启动,并提出活动要求。
9. 全体学生宣誓:“我是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争做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
10. 教师集体宣誓《姜堰市人民教师誓词》。
11. 主持人总结讲话,宣布典礼结束。
12. 会后采访教师和家长。
七、活动要求:
1. 全员参与,全体师生穿戴整齐,精神振奋,有序进场。
2. 各班学生按照指定位置坐好;教师坐在各班后面;每班4名家长代表就坐队伍左右侧。
3. 遵守会场纪律,注意集队行进时的安全。
4. 典礼结束后,各班有序退场。
八、具体安排:
1. 少先队:制定“弘扬民族精神月”活动方案,组织活动实施和旗手训练。
2. 电教室:负责音响、摄像、会标、报道、制作。
3. 体育组:负责各班场地位置和台上的安排。
4. 班主任:布置学生穿校服,戴红领巾;挑选两名家长代表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