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校和教职工应当适时关注学生是否存在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长期无人照料、失踪等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上述不法侵害现实危险的相关情形;
5.学校应当对教职员工履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本制度履行发现、报告和救助等义务的予以追责,在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中应当予以负面评价。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处负责解释。
中小学学校强制报告制度最新版5
一、报告责任主体
中小学学校及相关人员是学生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辍学、失学、网络沉迷及自杀等危害情形的主要报告责任主体。学生知道或应当知道其遭受虐待、遗弃、辍学、失学或自杀等情况时,班主任、授课教师等任课人员、宿舍管理员以及其他在校工作、学习或服务的人员均应履行报告义务。
二、报告情形
学生长期缺席且未说明理由,教师和校方应向监护人了解情况并报警。
学生上学期间,发生早恋并怀孕的。
学生长期痴迷网络游戏,经常旷课、夜不归宿的。
学生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需要寻求庇护的。
学生非正常原因死亡或自杀的。
学生遭受家庭成员以外的人员严重滋扰或侵害,学生面临安全威胁的。
学生有自伤、自残等危险行为,需要紧急救助的。
学生有吸食毒品、滥用药物等情形,需要紧急干预的。
学生无故旷课连续超过10天,或1年内累计旷课超过30天的。
其他涉及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紧急情况。
三、报告流程
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在日常管理学生中,发现学生有上述情形且达到报警条件的,应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学校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先行处置,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将受侵害学生带离危险场所,避免二次伤害发生。公安机关根据情况对加害人采取临时约束措施,并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如涉及学生隐私,公安机关应告知学校相关人员不得泄露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
学校对学生及家长报警情况进行保密,必要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相关人员采取保密措施。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配合公安等部门指导学校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学生的非正常死亡等恶性事件。
属地综治部门应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卫生健康部门应结合疫情防控加强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监测发现学生有异常表现的要及时通报学校和公安部门处理;共青团组织应做好对受害学生的关爱帮扶工作。
受害学生监护人可持相关证明到区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寻求庇护。受害学生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受理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接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对正在面临危险而无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保护的未成年人,由区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立即护送至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或其他合格的安全处所。对接收的一般受助未成年人实行亲属认亲、查明身源的暂留救助保护措施;不能查明身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救治、安置;对无法联系其亲属或其他监护人监护的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予以养护安置。区民政部门应当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收留的无监护未成年人进行妥善照顾并予以教育辅导。
区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定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时开展心理咨询、疏导和治疗服务,必要时转至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会诊、转院治疗。医疗机构接诊涉及未成年人的疑似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受害人转至医疗机构接受诊疗救治与心理干预。
属地公安派出所对上述情形中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根据相关规定对加害人进行处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立案侦查。公安等部门对加害人实施训诫、教育指导等措施时,可邀请学校及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或人民调解员参加。加害人系公职人员的还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系教师的通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所属工作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心理援助机制,为受害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援助服务。经评估存在心理创伤或心理健康问题严重的需要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的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逐一安排到区精神卫生中心接受专业心理干预和治疗必要时可安排至市精神卫生中心治疗对需要转学的受伤害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学安置确保其正常复学不因受伤害而辍学。
中小学学校强制报告制度最新版6
在中国的许多小学中,学生们在学校里面不仅要完成基础的学习任务,还需要遵守各种各样的规定和制度。其中一个比较普遍的制度就是小学生强制报告制度。
强制报告制度的定义
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小学生需要向学校相关管理人员报告自己的日常一些行为或情况,同时该制度规定了必须报告的事项和报告的时间节点,如作业完成情况、体育锻炼情况、家庭住址变更等。
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
在大部分小学中,强制报告制度是一项强制性的规定。在学校开学之初,学生们通常会收到一份学生手册,这份手册详细地说明了强制报告的事项和要求。学生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向老师或者班主任报告,并提交相应的记录表格。
这项制度一般会伴随整个小学阶段。很多学校会根据学期或者学年来统计学生的报告情况,并将学生的报告情况与其它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用于学生的综合评价。
强制报告制度的原因
小学生强制报告制度的实行,源于对小学生日常行为和状态的关注。学校对学生的规范管理,不仅是为了监督学生的行为,更是为了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习惯。通过强制报告制度,学校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日常情况和表现,可以对学生进行常规性的管理。比如,如果某个学生一直无法按时完成作业,老师或班主任可以通过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引导学生修改错误行为。
强制报告制度的优缺点
强制报告制度有其一定的优点,例如可以及时掌握学生情况,有助于学校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帮助和管理;同时也能够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自我管理能力。但是,它的缺点也相当明显。首先,这种制度强制性较强,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压力和负担;其次,学生可能因为需要频繁地上报情况,而失去自己的隐私空间。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