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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厂应急处理方案及流程9篇
大小:489.85KB 14页 发布时间: 2024-03-01 13:04:57 2.84k 979

7.1善后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及运输工作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故受害者后续治疗费用、产品抽样及检验费用等及时拨付,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

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保险监管部门应当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组织、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7.2总结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意见建议。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有关国家部委及牵头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省食药安委及有关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市、县(市、区)食(药)安委及有关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总结评估按事故级别分别报告国家食安委、省政府和省食药安委。省食药安办结合实际救援情况,组织对事发地政府的应急救援总结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通报有关单位。

7.3责任追究

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或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对瞒报、缓报、谎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责任单位或负责人实施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或者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8应急保障

8.1队伍保障

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保障队伍,规范队伍管理,加快应急装备设备配备,落实专兼职人员,组织开展必要的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应急专家队伍,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制订、应急检验检测、危害评估和调查处理等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8.2信息保障

加强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等方面的信息采集、监控和分析。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志愿者的作用,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8.3医疗保障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8.4技术保障

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应急检验检测和处置等技术研发,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8.5物资与经费保障

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装备配置,强化应急保障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应当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8.6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和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8.7宣传培训

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预防、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促进监管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9附则

9.1预案管理

省食药安办负责本预案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单位适时组织对本预案的评估和修订。省级有关单位和各市、县(市、区)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及时修订有关预案,做好与本预案的衔接工作。省食药安办适时对各地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2应急演练

为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每3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条件的可自行组织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及时进行评估。

9.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印发的浙江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的,按本预案执行。

食品加工厂应急处理方案及流程4

一、目的

建立应急状况的识别和响应机制,确定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出有效响应,防止和消除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生产活动中发生火灾、汛情、停水、停电、停汽和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故意投毒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三、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的实施;负责发生紧急情况时人员、车辆的调配,拨打119、110、120求助电话等协助工作。负责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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