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假、出差途中前往或途径疫区被感染。
2.放假、出差途中通过接触被感染人员导致被感染。
3.XX防疫场所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4.普通发烧感冒造成相同的症状。
(二)新型冠状病毒特性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特性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β属),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2019-nCoV急性呼吸疾病。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分,本次新冠病毒为乙类疫情,按最高管理等级甲类管理。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
(三)疫情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
XXX项目所有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域。
三、预防与预警
根据北京市发布的疫情信息,排查本项目是否存在疫情相关可疑人员,按照风险等级高低将可疑人员分为A、B、C、D类四类,分别采取必要的预防预警措施。
(一)可疑人员
1.A类人员:项目人员(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服务人员等)及共同居住人员在近14日内去过XX防疫场所或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B类人员:项目人员在近14日内接触过来自XX防疫场所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与XX防疫场所或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家属、同居者密切接触的人员;与A类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C类人员:与B类人员有密切接触史人员。D类人员:排查项目部近14日内发烧、咳嗷、胸闷、腹泻、乏力等可疑症状人员。
2.A类、B类人员的项目实行全封闭管理措施,严禁人员出入,做好直接或间接XX防疫场所或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人员医学观察隔离,项目部全员实行核酸检测。C类、D类人员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每日体温检测,生活场所及时消杀、通风,必要时实行核酸检测。
(二)可疑物资
排查项目是否在存有近14日内XX防疫场所或中高风险地区的物资,按属地政府要求采取封存处置。
(三)建立预警机制
项目主动与就近的定点医院和设置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建立“点对点”联动机制,明确就诊医疗人员、直通电话。制作疫情处置流程公示牌(见下图),在工地出入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牌内容应包括:应急处置流程,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及周边定点医院和设置发热门诊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特殊人员应急处置流程
(一)一般发热人员的处置流程
当施工现场发生人员发热(两次体温检测中间间隔5分钟,体温均超过37.3℃的)等突发情况后,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在15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突发情况处置过程中,及时跟踪上报处置动态信息。信息报告内容:发生疫情的工程项目名称、所在地点、各参建单位、发现的时间、人员基本信息以及现场处置情况等。
专职卫生员驾驶专车送往属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就医,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专职卫生员做好必要个人防护措施。经医疗机构排除新型冠状病毒可能的,配合医疗机构做好住院治疗或带回施工现场做好观察治疗。发热人员应安排单独居住,由生活保障组妥善安排好人员的生活,恢复正常后应继续单独居住观察14天,期间可适当安排工作。
(二)疑似人员的处置流程
发热人员经医疗机构检查认定为疑似人员的,信息报告小组应立即向属地政府、住建委、卫健委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疑似人员的转运和隔离相关工作。项目消毒防护组应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立即对疑似人员居住场所、活动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处理。疑似人员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生活保障小组积极做好疑似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其排除恐慌心理,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做好治疗工作。
(三)确诊人员的处置流程
施工现场出现经医疗机构正式确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患者,信息报告组应立即向属地政府、住建委、卫健委报告,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活动,封闭施工现场,严禁人员进出施工现场,等待卫生防疫部门的评估处理意见。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消毒防护组对施工现场所有区域进行彻底消毒。项目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确诊人员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全面筛查,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四)密切接触人员的处理流程
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人员应先安排在施工现场隔离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调工作。经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流行病学调查确认后的密切接触人员,生活保障组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将人员转运至属地指定的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统一的医学集中观察。其他人员,经疾控部门评估,可以在施工现场隔离的,应实施单人单间隔离。项目部在接到解除观察的通知后,生活保障组应派专人专车将集中观察人员接回施工现场,安排好人员的住宿和生活,根据其身体恢复状况安排工作。
五、应急结束
经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对本项目新冠肺炎疫情风险评估,确保施工现场新冠病毒均已得到有效消杀,确诊人员/疑似人员均已得到有效救治。项目部内密切接触人员隔离期满已批准接触隔离,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项目信息报告组报告给疫情防控工作组,经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确认核实后上报给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集体会议决策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结束。
六、应急处置后的复工管理
项目施工现场发生疫情应急处置的复工应满足当前本市规定的复工管理基本条件。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和我市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自查,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自查合格具备复工条件的,向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复工申请。
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区卫健部门、街道(乡镇)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环境进行综合检查评估,达到复工条件的,经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同意即可复工。
项目复工后,各参建单位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和筛查,落实人员北京健康宝验码登记措施,持续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各重点场所的环境消杀,全面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施工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4
1、组织措施
1)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2)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3)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4)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5)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