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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怎么写9篇
大小:475.93KB 7页 发布时间: 2024-03-01 16:59:40 5.04k 4.49k

20xx年3月17日至3月25日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全辖员工特别是一线员工学习宣传“新《消法》”规定的“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受教育权”等六项权利,促进我行和金融消费者进一步准确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和义务。

2、积极与金融消费者进行沟通,告知他们维权的各种正当渠道和方式,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机制与维权途径、我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和建议的范围与方式、金融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等知识,引导金融消费者更加有序合理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学习和宣传人民币收付、银行卡业务、票券支付业务、国债业务、征信业务、金融信息保护、外汇管理等知识,提高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各县支行及其所辖网点请根据当地人民银行的要求组织实施。结合分行活动方案要求,请一并执行。

四、有关具体活动安排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相关部门职责,现将我行活动安排具体明确如下:

1、依托网点宣传。

3月17日开始,全辖各网点、分行营业部在本网点悬挂活动宣传标语或通过LED屏滚动播放活动宣传标语,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在营业大厅门前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折页,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金融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请分行个人金融部及时设置网点LED宣传标语。

各网点应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日常服务工作中,在银行卡、服务效率、服务态度、自助设备、国债销售、理财产品销售等纠纷多发领域大力向公众宣传普及相关金融知识。

2、组织专题学习培训。

各支行(部)要组织业务人员、窗口服务人员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能部门人员开展“新消法”专题学习,重点学习新《消法》中与金融消费有关的“经营者的义务”条款和“法律责任”条款,做到逐条学习、认真理解,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各项义务。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开展研讨和培训,促进金融服务人员准确把握、深刻领会相关规定,提高投诉调解业务水平,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3、进行现场咨询。

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现场咨询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反假货币知识、残损币兑换、小面额货币兑换、个人信用记录、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防范、利率政策等方面。通过在学校、社区、企业、农村等地分别设立宣教点、流动学校、金融知识服务站等形式,深入开展公众金融教育服务工作。

请各一级支行、分行营业部在本次活动期间安排1次现场咨询活动,并在分行网站报道和宣传。

4、借助媒体宣传。

各单位要根据本行(部)实际情况,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宣传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措施和成果,宣传金融维权渠道,普及和谐消费理念和安全消费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期间,请办公室根据全行宣传情况在《淮安日报》、《淮海晚报》等主流媒体刊载相关宣传报道。

5、积极参加人民银行组织的.相关知识考试。

分行将统一安排人员参加市人民银行组织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测试活动,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新《消法》中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的知识以及《人民银行淮安市中心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等规定。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有序开展。

各支行(部)要从维护社会公众信心和树立银行业金融机构良好形象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谋划。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明确专人负责,抽调骨干力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确保此次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2、突出主题,注重创新。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要紧密围绕“畅通维权渠道”这一主题,将宣传重点放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加强对基层群众金融投诉渠道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的普及。要注重创新,广泛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

3、及时总结,反馈成果。

各支行(部)要及时反馈活动情况和宣传成果,包括文字信息和图片新闻。要做好本次活动的全面总结报告工作。3月20日前,各一级支行(部)将本单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报送分行监察部。

2024年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怎么写7

一、指导思想

今年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记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携手共治,畅想消费”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积极引导科学消费的理念,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宣传新《消法》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使“年主题”成为引领科学消费的一面旗帜;大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对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等方面意义重大。大力消协组织的新定位、新职责,推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取得的成果,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可以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子电器、食品安全、服装鞋帽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可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

各地要积极联合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发布会、人物专访、专板专栏、纪念文章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扩大社会影响力。

4、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积极开展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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