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加养老服务资源投入。加大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提升服务设施的质量和数量,增加养老床位供给。同时,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2.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对养老机构进行评估,提供参考和引导。设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方便用户查询养老服务的相关信息,包括服务项目、价格等。加强养老服务监管,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
3.推进养老服务模式创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管理,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市场。推广老年社区、居家养老等养老服务模式,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
4.提升养老服务管理能力。加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标准,确保养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5.加强养老服务宣传和推广。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大养老服务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认知和接受度。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养老服务管理的改善和升级。
三、整改效果评估:
1.提高养老服务质量。通过完善服务评估机制和加强监管,可以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增加用户的满意度。
2.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方便用户查询相关信息,提供优质养老服务的选择。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行,保障养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3.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加大资源投入,提升服务设施的质量和数量,增加养老床位供给。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市场,拓宽养老服务的渠道和方式。
4.提升养老服务管理能力。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行,实现组织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5.加强养老服务宣传和推广。通过宣传和推广,提高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认知和接受度,扩大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结语:
养老服务管理整改方案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只有通过加强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才能实现养老服务管理水平的提升,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满足他们的需求。希望通过整改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能够为养老服务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和改善提供参考和指导。
乡镇养老服务领域巡查整改方案范文3
1、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我省养老服务机构,含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养老院、养老中心、老年公寓、乡镇敬老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护理站、养老驿站、农村幸福院等。
2、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系,以科学、合理、适度、管用为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复工前评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配合有关机构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复工复产后疫情在养老服务机构范围内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结合本地分级情况,组织落实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3、职责分工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业务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指导。
4、健康风险判定标准
Xxxxxxxxxxxxxxxxxx
5、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
养老服务机构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机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控工作,要成立健康管理小组,并同时设立健康管理责任人,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并实施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机构内感染控制与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
(2)做好复工前准备。
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老年人及其家属发布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在养老服务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和放置宣传手册。强化对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员工复工返岗后要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减少外出。
(3)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1.对确需沟通联系的,要充分利用电话、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建立便捷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服务对象亲属理解支持。暂停家属为老年人送餐,老年人饮食统一由养老服务机构食堂供应。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消毒外包装(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后负责转交老年人。要在养老服务机构各个出入口设置专人对每位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2.养老服务机构暂停接收新的服务对象;对离院回家过年后要求返院的服务对象,要加强与家属沟通,建议在疫情解除后再返院。因家庭无人照顾等特殊情况确需返院的春节回家老年人,如果没有疑似症状、且14日内没有在疫情高发地区逗留经历或接触史的,可返院并须在机构内隔离区(隔离室)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区。
3.对返工人员要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类管理。对于来自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的人员,需通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社区或单位指定的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14天。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可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相关机构和社区负责对高风险人员进行严格管控。对于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自抵粤开始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中风险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对于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
4.要求复工返岗的工作人员下班后尽量不外出,不得参与聚餐、聚会等聚集活动。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尽量安排工作人员在机构内居住,且尽量安排分散居住在不同房间;在外居住的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必须戴口罩,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在居住地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养老服务机构。除外出采购或办事人员,尽量减少工作人员外出。外出采购或办事工作人员,在外出前必须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机构时须进行体温检测、手消毒,更换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
5.养老服务机构要设立健康管理员,做好老年人及员工健康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单位员工每日健康状况,并按要求做好上报工作。一旦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老年人及员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送发热门诊排查治疗。
6.养老服务机构内应设置隔离观察室,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隔离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服务机构下风向。
(4)强化老年人防护。
1.关注老年人健康状况,做好知识宣教。
(1)每日居室巡查,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呼吸状况、体重等指标监测,规律用药,观察慢性病老年人身体状况,注意有无用药不足或过量的表现,以及药物不良反应,预防跌倒。
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发展、问题及规制
公建民营是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主要方式。在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出现了目标性偏离、功能性质不明、风险预判及防范不足、权益保护措施欠缺、国有资产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可以运用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基于产权的委托—代理理论来解释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问题和实际操作。同时,应加强规制,引导非营利法人机构承接运营,明确公建民营后机构的公益属性和职能、风险防范措施、设施使用费的计算和收益属性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以保障各方权益,实现公办养老机构的改革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