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篇6
1、幼儿园成立创安领导小组,未保领导小组及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护校队。安全工作层层负责、落实到人。
2、及时传达、宣传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
3、定期对全园教职工进行消防讲座等培训。
4、建立和执行房屋、设备、消防、防盗交通等各项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执行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安全工作每日巡查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平时要关好门,对来访者进行询问登记,严防幼儿走失。
6、食堂定点采购,并实行查证制度,四十八小时留样制度。食堂对食物的操作与保存应注意卫生,以免食物中毒。
7、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及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做好春、秋传染病高发期的消毒工作。医务室按时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并把好晨检关,以免传染病蔓延。
8、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体检。
9、利用活动、游戏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的教育,防止发生触电、走失、摔伤、烫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等事故。
10、定期检查更换重点部门(财务室、电教室、档案室、广播室等)的消防器材。
11、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启动预案。
幼儿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篇7
一、加强入园前健康检查。
二、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定期洗澡、理发剪指(趾)甲,定期换洗衣裤被褥等。
三、定期检查炊事人员,厨房炊具食品卫生情况,确保饮食卫生。
四、儿童活动室及卧室经常通风换气,地面桌椅干净整齐,消灭四害,为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
五、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检查。
六、认真落实托幼机构的有关各项制度。园所内一旦发生传染病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七、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儿童及家长的自我保健意识。
幼儿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篇8
为了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对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疫情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疫情,特别是学生群体性发病等情况,学校应指派校医对疫情进行初步核实,确认后由专人按要求及时上报鄞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落实“四早”(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二、晨检制度: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检工作。对患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老师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治疗,并对已发生传染病班级的其它学生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进行预防性服药,如板兰根、维生素C等。
三、消毒制度:认真做好教室、专用教室消毒工作,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和宿舍要重点消毒,勤洗晒衣被并用紫外线消毒车和含氯消毒液喷洒、揩擦消毒。
四、病愈后复课要求:根据不同的传染病隔离时间来决定隔离期限,隔离时间未到的必须要有医院传染病科证明,并由校医务室复检后学生才能进教室上课,反之仍作为病未愈不能来校上课。
五、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这一内容的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勤洗手,及时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防止交叉感染。学生离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六、对患传染病的学生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学生进行检疫,隔离、观察、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七、工作人员家中及学生家长发现传染病人应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幼儿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预防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部门职责
1、加强领导,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建立园长责任制。
按照卫生部门和教委的要求,组织园内各项传染病治措施的落实。
2、幼儿园设立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指定专人(保健员)具体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报告、指导教师晨检、幼儿健康教育、食堂卫生、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治工作等。
3、主动与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
4、发生疫情后应协助与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调查、病人救治、控制措施落实等工作。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病种
甲:鼠疫、霍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