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使教师立足本地,放眼全国和世界,逐渐适应学习型社会的需要。
三、集中培训内容和学时分配
本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将采取集中培训、校本研修和教育实践活动、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其中,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0个学时,具体内容和学时分配如下:
1、师德教育:32学时,4学分。师德教育是贯穿整个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首要内容。通过举办讲座、组织优秀教师报告团、观看《师德启思录》、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和师德教育论坛等形式,加强对教师爱岗敬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的培养。课程包括《教师礼仪》、《探究教学论》、《中小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若干意见的读本》。
2、新课程培训:42学时,5.5学分。新课程培训是本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核心内容。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原则,在教师进入新课程之前,组织精心安排,使教师接受不少于42学时的集中培训,然后转入校本研修。课程包括《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走进新课程》以及各学科的课程标准、课标解读和教材。
3、信息技术培训:60学时,7.5学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升教师的信息技术水平。已达到高级水平的教师可以参加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培训,发挥在信息技术培训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课程包括《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上、下册》。
4、学科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培训:88学时,11学分。该培训包括新知识、新理念在本学科教育技能训练中的培训。根据基础教育课程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以最新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为基础,针对不同学科的要求,开展素质教育理论和新知识的学习,拓宽教师的知识领域,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能力。重点培训教师的基本功训练和课堂教学技能、学科教学技能,将教学技能与课程改革相结合,用新课程理念指导教学,改革教学方式和方法。课程包括:
(一)小学教师用书:
语文:《小学语文新课程教学法》、《新课程教学论,小学语文》、《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指导,小学语文》。
数学:《新课程理念与小学数学课堂改革》、《小学数学参与培训教程》、《新课程教材教法》。
品德:《新课程教学法丛学》(品德与生活)。
体育:《体育新课程教学法》。
音乐:《音乐课程与示范教学案例》。
美术:《美术教学实施指南》。
(二)中学教师用书由市教育局和培训院校确定。
5、地方课程:24学时,3学分。培训教材由市教育局根据教师的需求另行选定。
四、培训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新课程改革工作的部署,截至到目前为止,全区90%的中小学教师已经参加了新课程通识性培训,1、2、7、8年级各学科教师已经参加了课标和教材培训,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区教师推进教学改革的能力。为了确保我区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的顺利完成,计划于以下时间进行培训:
1、从~年4月23日开始,举办小学教师新一轮继续教育培训班。首先,组织小学1~3年级全体教师按语文和数学两个学科进行培训。中学教师的通识培训由市教育局组织,分批分专业进行。
2、在~年暑假期间,对已经实施新课程的1~3年级和9年级教师进行课标和教材培训。按照新课标和教材逐年推进的安排,有计划地组织完成小学4~6年级教师的新课标和新教材培训。
3、定期组织教师到中小学进行听课和评课,开展课题研讨,加强学习和反思,有效指导我区课程改革的实施。
4、组织教师开展校本研修,制定我区校本研修的指导意见和评估管理办法,确立校本研修培训基地,并认真总结推广经验。
五、培训要求
1、树立先进的培训理念,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以终身学习和教师专业化理论为指导,学习和借鉴先进的教师培训理论和实践,总结以往的教师培训经验,坚持以人为本,重视教师的主体参与、实践反思、合作学习和成果分享,注重研训一体,发展校本研修,促进教师学习型团体和学习型组织的建设,使教师培训成为教师人力资源开发和专业发展的过程。
2、更新培训手段,变革培训模式。以信息化带动教师培训的现代化,充分发挥网络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坚持培训与教研、教改相结合,集中研修与分散研修相结合,短期面授和长期跟踪指导相结合。集中培训要将理论学习与教学观摩、案例分析、技能训练结合起来,将讲授与研讨交流、教学反思结合起来,采用灵活多样化的方式和方法,不断完善推广专题讲座式、菜单式、自助餐式、送教下乡等培训模式。校本研修的学时数与集中培训学时数的比例应达到2:1以上,针对教师在新课程实施中遇到的新问题,通过自修反思、研讨交流等形式进行,将学校建设成教师终身学习的学习基地。积极探索以参与式为主的多种行之有效的教师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六、保障措施
1、加强培训基地的师资和设施建设,整合培训资源。
根据省市的要求,卫东区教师培训中心承担全区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的培训任务。多年的师资培训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在新的培训任务中,师训中心将在先进培训方式的实践、新理念与中小学实际的联系、校本培训的实施以及反思型教师的培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适应教师教育发展的需要,师训中心、局教研室和电教站的资源有必要进行有效整合,不断更新培训观念,变革培训方式,优化培训手段,广泛运用电化教育设施和计算机网络等多媒体技术进行培训教学。同时,为提高培训者的素质,师训中心还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教师参加省级培训者培训,转变观念,提高认识。通过听课指导、学习反思、课题研讨等方式,增强教师对新课程理念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为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的顺利完成提供保障。
2、严格培训的管理、考核和登记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长应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中小学教师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努力探讨教育教学规律,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考核坚持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查相结合,平时考查与作业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
考核内容包括培训要求的各门课程,采用开卷考试、闭卷考试、论文撰写、课题研究、教育教学实践等方式进行。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并通过考核后,经市教育局审核验收,将获得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3、落实各项措施,保障培训经费。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是各级政府的职责,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根据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分级负责,确保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投入。逐步完善中小学继续教育经费由政府、学校和教师个人共同承担成本经费的机制。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解决办法》的规定,本区参加新一轮继续教育的教师需交纳的培训费如下:
1)中学教师参培院校由市教育局决定,其培训费用由所培训院校确定。
2)小学教师参加新一轮继续教育培训,预交书费、证书费160元,培训费240元(除政府补助外应交160元)(已参加通识性培训者交书费100元,培训费110元)。
七、有关政策
1、接受继续教育的教师在进修期间在原单位享有的一切待遇不变,学员学习期间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酌情给予生活费和交通补助。
2、新一轮继续教育培训费原则上由学员所在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书费、证书费等由学员个人负担。
3、持有新周期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者,在晋升职级、评先表优等方面各单位应给予优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