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考核新教师遵守职业道德、履行职业要求、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遵守校外教育规章制度表现等方面。由校外教育单位考评小组根据指导教师提供的情况和检查指导所掌握的情况,于培训期结束后进行综合评价。
(二)学习和培训方面
主要考核新教师参加市区、宫本培训和学习,以及教研活动情况;每学期参加各专业教研组内的研讨课和宫内汇报课;每学期听评课情况;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和学习体会;每学期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或活动总结等方面,由校外教育考评小组进行综合评价。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主要考核新教师的工作态度、能力和成效;小组活动教学能力和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的能力,以及德育工作能力;小组活动教学计划、活动方案和教学效果等,由校外教育考评小组进行综合评价。
学年度末,校外教育单位将实事求是地根据多方面情况,对每一名新教师分别做出综合鉴定。
八、组织与管理
由市区校外教育研究室具体负责新教师带教的组织管理工作,校外教育单位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一)成立宫级指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处理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制订协议书、经费制度、档案制度和奖励制度等,对培训的具体要求和评价措施进行明确的规定。
(二)邀请市区专、兼职教研员和名优教师,负责对新教师的宫本培训进行指导和评估。区校外教育研究室将对培养过程的每个阶段实施过程评价,督促师徒落实责任,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新教师的小组活动教学及老教师的指导情况。
(三)培训结束时,组织“优秀对子”的评比,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精神与物质奖励。培训结束后,总结成果。一方面组织新教师参加校外教育系统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另一方面,收集优秀活动案例、教案及论文,并编辑成书,形成系统的培训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