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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内容范本7篇
大小:471.46KB 6页 发布时间: 2024-03-11 17:38:10 10.74k 9.41k

4、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积极开展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继续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并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中。

6、组织开展公开评议消费热点活动。

“3.15”前,各地要结合当地消费者投诉热点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挑选1–2个行业组织开展消费热点评议,并上报省消协。省消协将根据各地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全省消费热点公开评议,批驳不合理的消费论调、观点和舆论,遏制以错误理论为指导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具体要求

1、_月_日前各市将“3.15”活动方案和开展的消费热点评议内容上报省消协,并在当地开展好消费热点评议活动。

2、_月_日各市要将“3.15”活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消协。

3、各地要开拓创新纪念活动,既要开展有声有色的活动,又要丰富多彩;同时,室外活动要注意安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内容范本5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xx年_月_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市工商局领导、市政府领导将发表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和“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

参与活动的人员包括区、市两级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相关执法部门将设立咨询台,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将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宣传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相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自行装车,_月_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_月_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20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20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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