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_月_日—_月_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_月_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六、活动目标:
通过举办系列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对消费权益的认识和维权意识,加强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促进市场监管和消费者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七、活动措施:
1、加强媒体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活动信息。
2、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如举办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知识讲座等,提高消费者对消费权益的了解。
3、开展维权知识宣传,编印宣传册、海报等宣传材料,向广大消费者传递有关维权知识。
4、组织开展实地检查活动,加大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等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
5、举办广场宣传咨询活动,提供消费维权咨询服务,开展有奖竞答等活动,吸引广大市民参与。
八、活动成果:
通过系列宣传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促进了市场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了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九、活动评估:
根据各相关单位的填报统计表,组委会将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十、活动总结:
组委会将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报告将作为今后活动的参考和改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