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组织消防、工程力量,对现场实施救援和工程抢险,并建立洗消站,为现场抢险队员和受污染的公众提供洗消服务;
d)公共聚集场所有爆炸预兆或建筑物倒塌征兆时,指令现场全部人员立即撤离至安全区域;
e)利用扩音设备向周边公众宣传个体防护注意事项、疏散和逃生方法等应急安全常识,稳定公众情绪。
9.2公共聚集场所发生挤压、踩踏等
公共聚集场所发生挤压、踩踏等事件时,应急处臵应遵循以下原则:
a)迅速设置疏散安全通道,疏散现场及周边公众到安全区域,执行治安警戒;
b)配合地方公安、武警以及消防力量迅速抢救被挤压和踩踏人群,防止事态及伤亡人数扩大;
c)及时抢救伤员或送医院治疗;
d)利用扩音设备向周边公众宣传个体防护注意事项、疏散和逃生方法等应急安全常识,稳定公众情绪;
e)配合当地政府的应急行动。
10、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臵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满足综合应急预案应急终止条件时,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11、附录
11.1附件一:应急通讯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