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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方案9篇
大小:473.77KB 7页 发布时间: 2024-03-08 12:30:39 13.35k 12.4k

(三)1月10日-2月5日,做好新一届理事会的换届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月28日至3月10日)

(一)3月8日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2.公布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热点分析结果。

3.点评20xx年十大维权事件。

4.宣传展示省消协新改版网站的新功能。

(二)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与媒体及有关部门配合,宣传维权工作。

1.在全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省内各主要媒体专访解读“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2.拟在省内各主要媒体发布8期科学健康的消费知识、消费提示。

第三阶段:“3.15”纪念活动(3月10日至3月15日)

1.支持鞍山市消协及有关部门举办名优产品博览会。

2.拟于3月13日召开省消协三届理事会换届大会,组成新一届理事会。同时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3、召开银行业“消费与责任”行业服务情况通报座谈会。

4.3月15日,与沈阳市工商局、消协联合组织大规模的《消法》宣传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省、市工商、消协及“3.15”讲师团、律师团、志愿者参加。

5.指导或参与相关市消协举办的“3.15”大型纪念活动。

6.与省家具协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拒绝使用非降解熟料包装带、消费者放弃纸巾,重新拾起白手帕等宣传活动。

7.以“两站”为依托,开展普及《消法》等法律法规进社区、进村屯活动。

8.开展关注农村消费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活动。

9.3月15日,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与消费者协会一起组织“3.15”当天的现场纪念活动,并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10.举办投诉和解直通车启动仪式。

11、与辽宁电视台合作启动建立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

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方案6

一、指导思想

以从源头抓质量、扶优治劣,引导消费为出发点,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倡导诚信经营为目的,努力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纪念活动主题

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工商局局长、区卫生局局长、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局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消费者协会理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商局,由工商局副局长、区消协会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有关事务。

四、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

1、3月10日前,征集制作“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消费与发展》宣传画册并广泛发放;

2、3月11日,区政府组织召开全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区消协理事会换届会议;

3、3月14日前,各理事成员单位、有关商业、服务机构在重要街道悬挂纪念横幅标语1?2幅(横幅统一由工商局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发布,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4、3月13日,区政府负责人发表电视讲话;

5、3月12日?15日,区电视台、萍钢电视台将有关宣传标语在字幕广告中滚动播出三天;

6、3月12?15日,区消协理事单位、知名企业组成联合宣传车队,在全区各乡(镇、街)巡回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7、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文艺汇演,并穿插消费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奖竞答;

8、3月12日?15日,由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卫监所、区农业局等部门、单位结合“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维权打假、红盾护农、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9、3月15日上午,在**区老街桥头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商品;

10、3月15日上午9:30-11:3,在**区新街举行纪念活动,内容包括:

⑴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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