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⑶现场展示、讲解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
⑷现场讲解“三农”方面相关科技和农业防灾减灾知识;
⑸发放宣传画册和资料;
⑹由区个协组织个协会员开展义务服务。
五、有关要求
1、区法院、区司法局分别组织3?5人,在纪念活动现场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
2、工商局、质监分局、烟草专卖局、药监局分别组织3?5人,在纪念活动现场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为消费者讲解相关知识。
3、区农业局组织3?5人,在纪念活动现场设立科技服务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三农”方面相关科技和农业防灾减灾知识。
4、区卫生局组织5?10人,到纪念活动现场设立消费者投诉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消费咨询服务,发放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资料。
5、交警大队、区城管大队分别组织10人,维护纪念活动现场秩序。
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方案7
为认真组织开展xx区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宣传,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能为动力,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服务区域发展。
二、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1)将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消费知识、业务公告等工作在QQ群、“xx工商”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网络媒介同步开展;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xx晚报》、《鲁中晨报》、《今日xx》、《山东卫视》、《xx电视台》、《xx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xx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为:
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
具体安排是:
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xx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xx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xx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
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