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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方案表11篇
大小:477.64KB 7页 发布时间: 2024-03-08 12:46:02 17.06k 16.77k

四、费用预算:

费用名称

经费来源:“3.15”期间是商家进行促销活动的理想季节,是进行企业形象、产品和服务推广的极佳时机。本次活动经费主要由协办单位商家资助,不足部分由工商部门及消协补足。

五、效果预测

1、借助邮政的分发和投递力量,通过沿街派发和名址寄递的方式,直接将宣传信息送到目标对象手中,细分人群、精准定位,避免了广而告之造成的资源浪费。

2、专刊是秉承工商部门公信力,集合众多富有特色且信誉卓著的知名商家,提供的信息资讯契合节日背景,正是居民喜闻乐见的宣传品,足够形成一定的宣传攻势,宣传效果持久出色。

3、此项活动的开展是消费者维权与商户宣传的有机结合,通过此方式,参与活动的诚信商家,能有效证明自身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引导消费者择优购买,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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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方案表7

为切实搞好20xx年“3.15”活动,维护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关注食品药品安全,树立科学消费理念。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1日至3月15日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9:00-11:30)。一是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在湘东大市场开展“3.15”宣传活动。二是制作2-4块宣传展板,重点宣传有关食品药品、保化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和整治成果。三是展示收缴的假劣食品、药品,提高群众鉴别能力。四是开展政策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咨询,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受理投诉举报。具体工作由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办公室配合。

(二)开展检查和集中销毁假劣食品药品活动(3月11日至3月14日)。一是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检查,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查处违法行为;二是结合餐饮春季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无证经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使用伪劣食品或原料的餐饮服务企业和学校食堂;三是及时查处投诉举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组织人员对20xx年度没收的假劣食品药品进行集中销毁活动。检查工作由各股室队所负责;集中销毁活动由稽查大队负责,办公室配合,邀请县内主要媒体进行报道。

(三)在攸县广播电台主要栏目连续宣传餐饮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合理消费(3月12日至3月14日),向老百姓宣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普及“科学饮食、合理用药”知识,提高老百姓自我防范,科学理性消费意识。具体工作由餐饮服务监督股、药品监督股、保化股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各股室队所要充分认识“3.15”系列宣传活动对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关注食品药品监管、确保饮食用药安全”活动主题,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落实。

(二)注重活动实效。机关各股室队所要通过宣传造势、咨询服务、打假治劣、受理投诉申诉等形式,全面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风采。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载体及时加强宣传活动的跟踪报道,力求“3.15”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认真总结经验。认真做好今年“3.15”系列宣传活动的总结,3月16日将宣传活动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方案表8

在3.15宣传日活动来临之际,为了深入贯彻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县人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结合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3.15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市场服务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成效被社会进一步认知,人民群众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切实营造全社会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2日至3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下乡巡回展示宣传活动

由食品药品稽查局组织执法人员利用乡镇赶集日(3月12日),深入部分乡镇以出动执法车、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食品药品经营者及消费者展开广泛宣传。寓宣传引导于服务之中,以点带面,引导食品药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树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活动

各乡镇(街道)食药所(3月12日—3月15日)积极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市场、进超市“五进活动”。围绕食品经营门店普及电子一票通、特殊食品实行专区专柜销售、冷冻冷藏类食品实行冷冻冷藏、流动送货车和流动餐饮车实行备案制、餐饮服务单位打造“明厨亮灶”工程等内容开展正面宣传,使广大食品药品经营者和消费者进一步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加安全消费信心。并要求各自根据辖区实际,选择一到两个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使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开展3.15宣传日活动

稽查局3月15日在文化广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展示牌、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销毁假冒伪劣产品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解答群众在食品药品安全和健康方面的疑问,增强科学饮食安全用药的意识,提高辨别假劣食品药品的水平。鼓励群众发现假劣食品药品及时拨打12331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重于泰山的强大社会声势和公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开展新闻宣传活动

局机关负责全方位收集巡回展示、专项整治、宣传日活动的相关信息资料,认真梳理、整合,制作专题片,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新闻报道。

四、活动要求

1、局属各单位、乡镇(街道)食药所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活动,严禁走过场。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组织严密,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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