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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方案公示11篇
大小:475.76KB 8页 发布时间: 2024-03-09 10:22:55 12.56k 12.05k

(四)积极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全面收集,认真总结“3·15”活动情况。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于3月15日16前将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情况和相关图片上报区消委会。

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方案公示4

一是召开消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总结年消委会工作,安排20xx年消委工作;增补县消委委员、常务委员,调整副会长、会长;讨论“3.15”活动方案,安排部署“3.15”活动。

二是广泛宣传年主题的依据、内容和重要意义。县电视台将滚动播出年主题宣传标语和内容;通讯社将刊出年主题宣传专版;在街道、社区、企业等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3.15”活动现场展示维权成果及宣传画;召开以“消费与服务”为主题的座谈会;县消委会编印年主题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资料1万份,《消法》、《消条》宣传手册1000册,录制宣传磁带(光碟)7盒(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对“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开展宣传。

三是开展节前市场检查。由县食安委牵头,组织工商、质监、食药、卫生、烟草等职能部门,在“315”前后集中开展市场检查。“3.15”活动日,组织对部分超市、商场进行检查,现场处理消费纠纷,组织工商、卫生部门对部分商品进行快速检测。

四是公布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发布消费警示。在“3.15”前夕,县消委会在合江主要媒体上公布年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和消费警示。

五是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各工商所选择一个单位,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消费维权进商场、进街道、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

六是举办“消费与服务”演讲比赛。在全县组织15家大、中型企业,开展以展示企业风采、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内容为主要的演讲比赛。

七是开展“消费与服务”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在3月14日举行“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县政府及县消委会领导到场并致辞,现场解答企业和消费者的咨询,现场接受消费者的投诉,相关领导为演讲比赛获奖选手颁奖,并举行文艺表演等。

八是举办3.15“消费与服务”特优商品展示会。3月14日,在“3.15”活动现场,组织全县名优产品、特色农副产品和家电下乡产品、电信产品进行集中展示。

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方案公示5

(一)开展宣传教育。

“3·15”前后,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优势,积极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精神和意义,集中进行消费维权工作宣传。要大力宣传各职能部门、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展示维权成果;继续普及科学消费知识,积极倡导科学、文明消费理念;鼓励引导企业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发展循环经济,生产节能、环保消费品;努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中来。

(二)进行咨询服务。

“3·15”期间,各分会可在广场或单位门前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区重点开展商品房、家庭装潢、电脑使用、食品安全等专业咨询服务活动;在农村,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送法、送消费知识进乡镇,利用集市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以及日用品的消费知识宣传,提高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大监管检查。

“3·15”前后,各分局、消协分会要积极参与市场监督检查,特别是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相关理事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认真组织并积极参与各项消费维权的专项检查。理事单位中的质监、物价、工商、建设、卫生、药监、农业、交通等职能部门,要重点加强职能范围内的消费投诉较集中的领域和商品的监管力度。

(四)组织召开座谈会。

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宣传贯彻“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精神,组织召开一次由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宣传贯彻年主题,以及进一步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开展承诺联盟企业承诺宣传并表彰先进单位。

“3·15”期间,市协会将联合与百姓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组织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加盟成员的承诺宣传与展示活动,引导和促进广大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并对20xx年度全市涌现出的“诚信单位”予以命名和表彰。

(六)组织“消费与民生”电视访谈。

邀请名誉会长、会长及有关人员参加,介绍主题活动的意义及开展消费维权取得的成绩。

(七)办好“3·15”维权专刊、专版及各种宣传活动。

市消费者协会将于“3·15”前夕与媒介联办兴化消费专版、专栏,借助媒介平台,全面反映本市的维权工作状况,制作利用宣传展板,展示维权工作成果,利用广场显示屏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的知识,营造活动的氛围。宣传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共同开展维权情况,探讨、研究新的维权领域及工作方法,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介绍本地消协组织的工作经验,在有效推进全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全面提升维权工作水平和能力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八)编印纪念“3·15”现场发放宣传资料。

市消协将联合相关理事单位编印、发放纪念“3·15”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材料,宣传材料内容为:消费维权部门法章,商品的选购、使用和保养知识,消费维权的方法和技巧,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典型侵权案例剖析、消费维权的典型事迹等。

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方案公示6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四、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一)活动的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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