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社团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其国家法制。
第二条一切外部活动必须经院团委及社团管理人员通过方可执行。
第三条社团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到团委、学工处登记社团本学期常规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由社团部核准并备案。
第四条社团需每学期向团委上交一份本学期活动小结,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的姓名、参与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活动反应,以及经费结算等情况。
第五条组织开展其他相关活动:
1、心理健康讲座
2、校园风云人物座谈会
3、“爱人、爱己、爱我化院”的义务劳动
4、“献爱心,共建和谐社会”为福利院儿童捐款、捐物活动
5、本社团开展的各种活动需按照院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递交详细计划书申报
第五章经费
第一条本社团所有日常经费开支必须经社长同意签字生效,统一交到文秘部报销
第二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1)会员费
(2)学院资助
(3)活动创造
(4)向外界争取赞助
第三条本社团经费使用方法:
(1)日常宣传
(2)日常用品
(3)组织活动费用。如:开展讲座,组织各项比赛奖励优胜者
第四条经费使用原则:以尽可能少的费用获得尽可能大的效益
第六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社团社长职能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社团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二条副社长主要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非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
第三条部门负责制: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
第四条档案制度:文秘部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五条财务制度:社团经费原则上自行处理,社团指定专人监督,主要由社长和副社长领导,副社长组织同学们开展各项活动,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和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保存期一年。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由xx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社团行使。
第二条本章程自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即为全体会员活动之准则。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8
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的需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当代独生子女特有的心理特点,面临更严峻的形势。因此,在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不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相关制度如下: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专兼职心理辅导员和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加强对师资队伍的'理论和实践能力的培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