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各部门应认真进行外出登记,外出登记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月末报人事行政部以与考勤卡核对,并确认各部门外出登记是否有误。商务部因见客户而不能刷卡者应在部门内做好登记,如果外地拜访客户,时间为一整天以上者应到行政部登记;后台外出见客户不能刷卡者,应在行政部登记。
10、部门经理负责核准核实外出记录,如有外出虚报者,当事人记为旷工,部门经理扣除一日薪资。
11、严禁代打卡,一经发现打卡者与被代打卡者以扣除半日薪资处理,一月内累计三次者,给予警告一次。
12、为鼓励员工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人事行政部将考虑对一季度考勤无异常且规范打卡的员工设立全勤奖,由人事行政部发放全勤奖品或奖金。
五、加班管理规定
1、加班的涵义
加班是指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因业务需要而延长的工作时间。
2、加班控制原则
(1)所有员工应尽可能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2)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加班量,视实际工作需要准许员工加班,但每人每天加班时间,每人每月加班时间皆不得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3、加班核准权限
员工加班由部门主管核准,部门经理加班需经总监或总经理核准,方为有效。
4、加班申请单送交时间
核准后的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当天16:00之前送人事行政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递交的,必须在加班次日10:00之前递交,逾期视为加班无效。
5、加班考核
(1)加班第二天部门主管应核实加班内容,如实填实际加班情况表,人事行政部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加班时数。
(2)员工加班离开时需打卡,以便人事行政部最后确认加班时间。
6、加班登录统计
人事行政部接到有效的加班申请单后,根据打卡记录和实际加班情况表,应做好核对确认,登录统计工作。
7、有效加班时数,可安排调休,原则上不计薪。当年的加班当年有效,每年11-12月的加班时数可延至次年的3月底前使用,过期作废。
8、加班申请程序
(1)加班者填写《加班申请单》。
(2)《加班申请单》经直接主管核准后,报人事行政部。
(3)《实际加班情况表》经直接主管核准后,报人事行政部。
(4)人事行政部登录统计有效《加班申请单》。
(5)人事行政部在考勤钟采集加班打卡记录并批准有效加班记录。
(6)人事行政部根据员工需求安排调休。
六、请假规定
1、休假
(1)节日假:员工享受下列国家法定假日:元旦、劳动节、国庆节、春节。
(2)病假
①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休假为病假。
②员工请假必须由公司认可的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单。
③员工休病假时间每月累计不超过3天,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
④超过当月或当年累计病假天数的,视为缺勤。
(3)事假
①员工休事假,应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员工应在事假当日上班后2小时内通过电话请假。
②事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事假未获准,擅自不到公司上班的,按旷工处理。确因特殊原因超出次数按事假扣薪,应提前报请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③员工应利用年假处理私人事务。
(4)婚假:员工婚假为3天,员工休婚假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