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执行,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2024年公司员工规章制度范本简约8
第一章、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二、聘用原则
1、员工的招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和各部门工作需要进行。
2、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聘用程序
1、部门负责人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按审批程序批准,由人事部组织并实施招聘。
2、招聘流程:简历筛选-面试-复试-三试(必要时)-录用。
3、面试合格人员录用前,须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指定项目的体检,并向人事部出示体检证明,只有经证明其健康状况适合工作者,方可被公司录用。
4、体检费,在入职后凭医院体检原始发票报销。
5、新录用人员报到应先到人事部办理下列手续:
A.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B.递交体检合格证明书原件;
C.核对并递交学历证书原件;
D.核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
E.如实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
F.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
四、试用期
1、新入职的员工,需要经过试用期。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试用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内需进行考核,并由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填写《新员工试用期评定表》,由用人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人事部审核,公司相关领导批准。
3、试用期间,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部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该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报填写《停止聘用员工申请表》,提交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资料,主管领导批准后,经人事部审核及人事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做解聘处理。
4、试用期间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天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5、试用期的薪酬原则上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合计的80%发放,特殊约定的除外。
6、经考核合格者按照《新员工试用期评定表》中注明的转正日期,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经人事部审核,相关领导批准后转正。
五、签订劳动合同
1、聘用的员工,公司将使用广州市劳动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立即终止,但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时需双方协商同意,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劳动合同变更内容,可由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商定。
2、新签订劳动合同或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人事部须在一个月内与其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在一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可以提前3日书面通知与其终止劳动关系,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六、岗位的变动
公司可根据工作的需要,对员工进行岗位合理调整,员工不得拒绝。
七、解除聘用关系
1、员工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B.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D.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E.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F.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员工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