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销售工作特点
C公司产品在市场上已进入行业三甲,每年的销售额增长速度平缓。销售模式以渠道销售为主,大客户直销方式为辅。凭借品牌影响力、优秀的产品性能及优质的售后服务,C公司在选择代理商方面,拥有较多的主动权。大客户主要集中在各省、市税务部门,大型集团企业等。
3.销售人员特点
C公司的销售人员要求教育背景为大学本科以上的市场营销、机电类或相关专业,掌握英语和日语两门外语,在IT外设产品行业具有3年以上的销售或销售管理经验。不到30人的销售队伍,完成年度170万台产品的销售。平均每人掌握近百家一、二级销售代理商,是典型的精英销售。
5.销售人员需求分析
每个销售人员不仅是一位超强的销售人员,在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为客户量身定制价值创造的模式,向客户传递一种成功理念。他们不以销售人员自居,追求一种更大业务范围的销售管理方面的提升。他们希望成为业界的传道士,引领行业服务标准。
6.薪酬激励方案
C公司全球品牌和产品质量赢得了终端客户的高度认可,这两个因素是达成销售的关键成功因素。C公司的销售团队整体素质较高,具有高度的销售能动性。因行业特性,销售中存在形式销售和实际销售的事实差距。这里讲的形式销售是公司库存减少,但产品并未完成终端客户的销售。在大客户营销中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如政府采购,采购部门是省税务部门,而使用方是地级税务部门,达成的产品合同数量与实际销售数量一般不一致。因此核算实际销售的周期往往较长,以年度计算。
具体办法:销售人员根据上一年度个人销售任务达成(财务到账为准)占全公司销售任务达成比例,划分销售等级。每年销售人员根据业绩达成情况,动态定级。
年终奖激励方案范文3
1定义,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股份: 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168万元。
1.2.虚拟股: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出售和继承。
1.3.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2.公司根据每位员工等额年工资或年度奖金一次性无偿授予公司员工虚拟股,当所有虚拟股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33%,公司有权停止授予。单个员工所持虚拟股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1%。
2.1.员工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员工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虚拟股的利润;
2.3.员工年终可得分红由员工所持虚拟股份所占公司注册资本(5168万元)的比例与当年可分配净利润的乘积确定。
3.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公司按以下方式将员工可得分红给予员工。
3.1.在公司确定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员工可得分红支付给员工;
3.2.员工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和虚拟股支付。
现金分红比例 计划利润/上年利润 超出利润 第一年 80% 全额发放 第二年 60% 全额发放 第三年 40% 全额发放 注:剩余部分分红以虚拟股份支付,该部分虚拟同时参与以后年度的分红 员工所持虚拟股的比例应符合第2条相关规定,超过规定比例以现金支付
4.员工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公司给予的其他待遇。
5.期限。
5.1.该计划期限为 3年,于 20xx 年 7月 26日开始,并于 20xx 年 7月 26日届满;
5.2.该计划期限的续展:本计划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计划期限。
6.终止。
6.1.计划终止:
a.该计划于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b.如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员工因该计划享受的分红权随之终止,与虚拟股相关的一切权利自动消失。
6.2.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计划终止后,本计划第7条的规定双方仍须遵守。
7.保密义务。 员工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自己所得虚拟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8.违约。
8.1 如员工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和公司的相关制度,公司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8.2 如员工违反本计划的第7条之规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9.争议的解决。
9.1.友好协商 如果发生由本计划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9.2.仲裁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年终奖激励方案4
步骤一:确定企业奖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