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个月≤x当月工资的110%
三、发放方式
(一)工作时限在一年以下的员工,当月发放奖金的70%,第四个月发放奖金的30%。
(二)工作时限在一年以上的员工,当月发放奖金的50%,第四个月发放奖金的50%。
四、确定参与年终奖金分配的员工范围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时间超过3个月的员工有资格参加年终奖金分配。
(二)下列员工不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1、公司董事、公司股权奖励者及项目股权奖励者;
2、即将办理或正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
3、年度请假超过10天的员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产假除外。
4、次年五个月内离职的员工,年终奖金全部冲抵应发工资。
五、其他
经公司董事会商议,年度不能参与年终奖金分配的员工,可提前发放当月50%的基本工资。(公司董事、公司股权奖励者及项目股权奖励者除外)
六、附则
(一)本规定的解释权、修改权归董事会所有。
(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目的与意义
为规范公司年终奖金发放操作,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工龄满1年(含)以上的正式员工。
3.职责
3.1工作部人事处
3.1.1年终奖发放方案的拟定和修订。
3.1.2统计、审核奖励人员名单。
3.2财务部
3.2.1奖金核算。全年奖金总额不超过本年度实现利润的5%。
3.2.2提交奖金明细报表和相关分析报表报总经理审批。
4.内容
4.1发放时间与方式
4.1.1年终奖金分两次发放,年中发放时间为当年7月份随工资发放;年底发放时间为次年1月份随工资发放。
4.2计算方法
4.2.1年终奖(年中)=(月平均工资x基数)x40%
4.2.2年终奖(年底)=(月平均工资x基数)x60%
4.3基数
4.3.1工龄≥5年100%;
4.3.2工龄≥3,<5年75%;
4.3.3工龄≥2,<3年55%;
4.3.4工龄≥1,<2年40%;
4.4月平均工资
4.4.1月平均工资(年中):1-6月份税前工资(除交通补贴和公司缴纳的五险一金外)的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