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扎实推进,强化宣传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房管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应围绕活动主题,利用新兴及传统媒体宣传、LED显示屏、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住建水利领域的消防安全知识,营造全民参与消防宣传的氛围。
(三)认真总结,加强报送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市政管理部门、房管部门以及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提炼亮点,进一步巩固消防宣传成果,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并在11月2日前报送“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11月27日前报送宣传月活动总结至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