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量化办法
根据以上考核内容,形成表册,由学校、学部和有关处室分别记录,一周一汇总,每周在教师会上公布,学期末汇总,排出名次在公开栏内张贴。
三、奖励办法:
1、每学期以每个班级平均拨付100元现金作为班主任的工作奖励,但不平均发放,把所有班级的资金捆在一起,分成五个等次发放,一等奖150元左右,五等奖在50元左右,中间三个等次根据分数的差距大小定档。
根据以上前七项的考核,得出总分后,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出五个等次,兑现奖励。
2、在学期末绩效工资计算中,根据各班主任的得分情况分别加1-3分,以体现班主任的辛苦和工作情况。
此规定的在实施过程中需逐步完善,出现争议时由校委会集体研究解决。解释权在学校。
高中班主任岗位职责及考核细则10
班主任是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是沟通家长和社区的桥梁,是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学校工作部署的重要力量。做好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是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基本保障,是促进班主任工作的政策措施,有利于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充分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提升班级管理和德育工作水平,对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依据先关政策特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
学校全体在职的班主任。
二、分配原则:
坚持按岗分配、优劳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的原则。
三、经费来源:
财政拨款。
四、构成及标准:
(一)国家津贴:每月15元。
(二)区拨津贴:按实有班数,每班每月600元,每年按10个月拨发。区拨津贴实行绩效考核,分为岗位津贴(占60%)和奖励津贴(占40%)。
五、考核及发放办法
(一)国家津贴:15元。按照原规定发放。
(二)基础岗位津贴:占60%,每班每学期1800元,作为班主任岗位津贴,按照班主任出勤情况,每学期发放一次。
凡忠诚国家的教育事业,热爱班级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胜任班主任工作,认真履行好班主任职责的每学期均可享受班主任岗位津贴1800元(职责见附件)。当月出现严重班主任责任事故的,经校委会研究取消当月岗位津贴。岗位津贴在岗就有,不在岗就没有,平时其他老师临时代理班主任的,每天从被代班岗位津贴中拿出30元发给代理班主任的老师,并按上下午各15元计算。(代理班主任原则上由班主任自己找人代理,也可由学校负责找人代理,都要及时把代理情况汇报给大队部汇总。第一天放学前和班主任回校后,两人要做好班级交接工作,有些工作,必须当天完成的要当天完成,若代理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视情节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如何处罚)。因公外出必须服从学校安排。
(三)奖励津贴:用3000元减去基础岗位津贴,剩余的钱作为班主任工作奖励津贴,按照班主任工作业绩,每学期发放一次。考核采用积分制,计算方法:用奖励津贴总金额除以总分数,再乘以各班得分,就是各班主任的奖励津贴数。
1、安全奖:一学期无安全事故者(指没有因安全管理问题让家长找到学校,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奖励30分,如有安全事故发生,不得分,并且取消班主任资格。
2、稳定奖:一学期无家长因班级管理问题向学校、纪委、12345投诉问题,或投诉问题经查不属实,奖励30分。如经过查实问题确凿,按每次5分扣除。情节严重的,不得分。
3、常规工作:
(1)日查:由每天的带班领导、大队辅导员以及各班派出的中队长组成检查小组。对学生在校的各项活动(包括:入校纪律、升旗或集会、红领巾情况、大课间、眼保健操、爱护公物、环境卫生及室内卫生、校内纪律、文明礼貌、社团活动、放学纪律等)进行量化打分。对卫生区域是否清洁及是否有学生在校园内乱跑现象随时抽查。每周统计一次,对获得流动红旗者计2分。
(2).周查:每周五下午两节课后为学校统一大扫除时间(如有情况需要调整的一并计入检查范围),放学前,由学校领导、大队辅导员以及各班中队长对各班卫生扫除情况进行统一检查打分。根据情况分别记5分、3分,1分。
班主任或代理班主任每天必须按时带领学生参加升旗仪式及早操、集会等,每天按学校规定看护好学生放学。具体由值班教师提供。不按时参加或不护送学生放学者,每发现一次扣2分。
(3).不定时查:学校采用“四不两直”的方法,对班级学生纪律情况以及学生课桌凳摆放、室内物品摆放、卫生情况、学生课桌面、桌洞物品摆放情况、灯棍是否明亮等情况随时检查,如有发现卫生脏乱差、物品摆放不整齐的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
4、各项工作及上交资料情况:定期召开班会或中队会、家长会,加强思想教育、安全教育,落实工作要求,能与家长进行正面交流,能积极地组织安排本班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定期上交班主任计划、总结、学生评价手册、保险资料、安全手册、班会(少先队活动记录)等材料,定期完成安全平台作业,根据完成质量每次分两等分别计2分、1分,未按要求完成者不得分。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分多次检查后汇总提供。
5、各类活动:
(1)校内以班为单位的团体活动评比,如运动会、两操比赛、班级文化、合唱、诵读、黑板报、手抄报、拔河比赛、德育主题活动等班级竞赛,按低、中、高分年级组,按名次分别按4、2计分。学校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计1分。
(2)班级主动承担校级展示及代表学校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班队会、班级联赛、入场式、班级合唱等,分别按省级及以上4分、市级3分、区级2分、教育办级1分计分。有评比获一等奖的在级别分基础上再加1分。
(3)参加校级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获奖的,按照区级及以上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计分,教办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5分,三等不计分。
(4)大局意识:班主任应具有大局意识,支持学校总体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否则视情节一次扣5分。
(5)责任意识:班主任应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对班级工作负总责。若因工作问题出现投诉视情节每次扣2分。因责任心差、失职造成安全事故,视情节一次扣5分,后果严重的直至扣除全部绩效。
(6)师德:若有违反师德的行为,视情节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至扣除全部绩效。由分管领导提供。
6.由于各班级人数相差较大,人数不均衡,按照每人1元/月的原则,给予班主任管理补贴。
7.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