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汛期值班要求
值班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各单位防汛机构人员要保持24时通信畅通,出现大雨以上天气,遇水毁断路、塌方断路、桥梁毁坏等险情,各级防汛主管领导必须值班,各抢险队、机动队随时待命。
(二)抢险时限
一般水毁、排除积水、50立方米以下塌方、落石,做到及时清理;水毁、断路、50至500立方米塌方,24小时处理完成;处理特大塌方(500立方米以上)、多处水毁,要在48小时内抢修好临时便道。
(三)分级响应
1、塌方处理
处理500立方米以下塌方,由公路养护部门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自行组织实施;处理500立方米以上的特大塌方,由市局统一协调指挥,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2、桥梁冲毁
当桥梁冲毁时,应立即启动绕行方案,并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调动抢险队及机械设备抢修便道,设置绕行警示标牌,协调当地交警疏导交通,必要时按照上级指示架设临时战备钢桥。
3、施工工地
施工工地受山洪、泥石流威胁或侵害,在向上级上报的同时立即展开自救互救。局里根据危害程度,涉及施工人员安全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人员、设备安全。
4、市区责任河段险情处置
当日降雨量大于200毫米或12小时降雨量大于200毫米时,启动市局防汛应急预案,或根据市防汛指挥中心要求启动应急预案;
八、防汛措施
1、对可预见的一些水毁和水害,在汛期前采取预防性的措施处理,如:清除上边坡险石险方、闸山沟和开挖鱼鳞坑、疏通河道及桥涵、维修加固破损的挡墙及凹岸处的调治构造物等。尽最大可能减小汛期水毁和水害所造成的损失。
2、对干线公路,由公路处负责,安排各养护单位准备充足的抢险物资、人力和车辆,当出现公路上边坡塌方落石、泥石流时,全力清除。当沿河路段公路路基挡墙和调治构造物发生险情时,可用较大体积的铅丝、石笼和大体积块石沉至墙基进行防护,缓解水流对坝基的冲刷,对水流不太急路段的险情,也可采用打桩和码砌沙袋的方法进行防护。同时,通过加强汛期的公路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处理。
3、对于地方道路,由地方道路管理处负责与各县(区)局一起,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发动沿线群众,组成民间抢险组织,积极作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是中小桥梁及涵洞和以坝代路的路段,针对不同险情,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理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保护地方道路的建设成果。
4、对公路工程建设,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由各高速公路建管处负责,新改建工程工地由工程管理处负责,大中修工程工地由公路处负责,重点是做好宿舍区、设备停放地、材料加工储存地、预制厂等地的防汛抢险工作,通过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防汛安全教育,提高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合理安排工期,并建立健全工地防汛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制定抢险预案,一遇险情能够迅速撤离涉险区域,确保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及构部件的安全。
九、培训演练
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单位在汛期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防汛演习。
十、附则
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已确定的防汛重点及时补充修订。